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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职工正常福利是假反四风

2015年01月12日 16:56 |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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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会经费用于基层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可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基层工会可以向会员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发放指定蛋糕店的领取蛋糕券”(据1月11日《工人日报》)。

  工会组织,向来被誉为职工的“娘家”,单位职工无论遇到小矛盾、大委屈都愿意找到工会干部倾诉一番,尚若遇到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企业侵犯,职工不但会首先想到让“娘家人”出面解决,“娘家人”通常也会毫不犹豫的站在职工一边,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利。工会本身就代表着企业职工的利益,工会所需经费除了企业按照法律规定比例拨付之外,也均是出自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使用工会经费为职工发放正常的福利,或是过年过节走访慰问困难职工,为困难职工家庭甚至患病职工给予资助,本就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范围,不仅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更不属于“四风”,相反,将工会经费挪作他用或是不用于发放职工正常福利,不仅违反相关规定,甚至还是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它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等6各方面,在其他支出中更明确用会费对会员的特殊困难补助、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而在职工活动支出中则明确,基层工会应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有企业工会工作实践经历的人都清楚,企业工会经费是单列账户,年终的总结表彰、各项文体活动、组织观看教育影片、慰问困难职工、给新婚职工购买礼品,生日蛋糕、去世职工挽联花圈等等,甚至给全体会员每人一份小礼品,虽然价值都不高,却让职工对工会组织更具依附和亲和感。尽管看起来由工会发给职工会员的福利不少,但实际上既在法规规定范围之内,累计价值也是微乎其微,用职工的话说,完全就是作为“娘家人”的一点心意,让职工感受到工会的温暖。

  其实,工会有能力给职工会员发放的所谓福利本就不多,且根本不存在违反规定问题,某些企事业单位领导以反腐倡廉、反对“四风”为理由停掉这些本就属于工会组织职责范围内的正常福利发放,在笔者看来,这完全是形而上学,是在用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同时,行政领导也没有权利干预同级工会组织的正常工作,这样的“无限上纲”说白了,既是在曲解中央八项规定,也是虚假的“反四风”,职工的正常合法福利待遇不仅不应以“反四风”的名义而除之,反而应当在法定范围之内逐步提高,广大企业职工任劳任怨的工作在工业生产第一线,为企业发展和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正常合法的福利待遇不过是对他们辛勤工作的一种精神安慰,把两眼盯在职工这点微不足道的福利待遇上,不仅荒唐且更是浅薄,尤其值得警惕的是,假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名义擅自取消职工正常福利的某些领导,非但不是真心实意的反对“四风”,很可能本身就是“四风”的制造者,相关部门更应当深究一下,别让取消职工正常合法福利待遇的假反“四风”,掩盖了背后真正的“四风”,让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利,让企业职工都能满怀信心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才是正道。(朱永华)

 

编辑:曾珂

关键词:取消职工正常福利 假反四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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