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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青海省委:“堵”“疏”结合治理校外补课

2015年01月26日 08:56 | 作者:郭慧芳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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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民盟青海省委建议“堵”“疏”结合治理补课

  近年来,假期参加各种补课班已成为学生生活的常态,不仅成绩差的学生补,成绩好的学生更加补;不仅差的学科补,好的学科也补,学生疲于奔命于各个教学点,学习压力也越来越大,民盟青海省委建议:“堵”“疏”结合治理校外补课,加强对违规教师的惩罚力度。

  提案认为,校外补课的主要原因包括师德缺失和家长的攀比心理等。有些老师为了谋取额外收入,凭借其特殊的“垄断地位”,要求学生去自己的教学点来补。由于在城市里大多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家长为了孩子的成长,也只好迎合老师的要求。

  另外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家长在一些教育机构的不实宣传下,认为成绩好是通过名师补课而得来的。互相比着补课,生怕孩子吃了亏。由于许多孩子提前上课,等到学校按照大纲来教学时,学过的孩子出于出风头的心理,会说学过了。许多家长迫于环境影响也违心的将孩子送上“补课”的队伍。

  民盟青海省委员会提案建议:

1. 建立可控性教学管理标准。学校通过建立在岗教师量化评估标准,优化管理,引导教师们认真备课、用心上课,不断提高45分钟的教学效率,从而保证教育质量的可持续提升。

2. 加强对课外教学点的监督力度。教育部门应根据有关要求与规定,对课外教学点进行登记注册,并要有相应的师资、办学场所以及相应的资质才允许办学。相关部门应严格督查办学的软硬件条件是否达标,提高课外教学点的准入门槛制度。同时,已审批的社会力量办学非学历教育培训学校(班)要依法办学,建立教学点评价体系,并按期公示教学排名;严禁擅自发布招生广告以及虚假广告,聘用在职教师授课。对一些没有资质的非法补习机构不仅要予以取缔,还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 加强对违规教师的惩罚力度。对无视国家有关规定擅自私设教学点违规授课的,按照有关有关规定对违规教师做出相应处理。同时,要加强部门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力度,深化教育专项治理,促进教师从业行为规范化,进而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4. 对补课采取“堵”“疏”相结合,将校内和校外补课由“暗”变“明”,允许学校按照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收费标准,选择一些优秀的教师在校园内开设补课班,降低家长教育费用支出。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补课 教学 教师 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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