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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27名局处级以上干部违规领取津贴被查

2015年01月29日 14:38 |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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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关于中央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7月31日至9月5日,中央第十巡视组对中科院进行了专项巡视。11月3日,中央第十巡视组向中科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中科院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白春礼院长先后主持召开6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 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统一思想,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后,院党组随即召开专题党组会,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抓好整改落实的各项要求上来,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对照检查,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巡视反馈意见,院党组认真讨论研究,逐一梳理指出的问题,逐一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关于落实中央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表,细化分解为5个方面、42项整改措施、95条具体整改任务,明确了每项整改任务的牵头和协助领导、部门、责任处室和整改时限,要求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逐一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三是强化责任,积极推进各项整改落实。院党组将巡视整改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党组书记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根据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抓好整改。各责任部门按照整改任务分工,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责任到处、责任到人,逐项对账销号。院党组多次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加强工作督查,保证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和落实。

  四是自查自纠,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院党组明确要求巡视整改要将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紧密结合,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坚持以点带面,对巡视指出的问题彻底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其中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在全院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注重查找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切实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 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院党组通过健全完善制度、细化明确责任、狠抓责任落实等措施,努力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纳入制度规定。制定了《中科院党建工作规则》,修订了《中科院研究所综合管理条例》、《关于加强研究所所长任期目标管理的实施办法》等,明确院所两级党建工作责任,将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纳入院党组、各部门各单位发展规划,纳入研究所领导班子任期目标,从制度上保证院党组和各部门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是细化明确责任。修订了《中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暂行)》。根据中科院实行所长负责制的体制特点,除明确各级领导班子承担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承担主要责任、纪委书记承担监督责任外,强调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科研团队负责人承担监管责任,并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细化分解为36项具体内容,其中院党组和各级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7项、院长和各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5项、党组(党委)书记5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5项、职能部门负责人4项、科研团队负责人4项,各级纪监审部门的监督责任6项。提出了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10项具体工作措施,加大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保障两个责任的落实。

  三是狠抓责任落实。召开了全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视频会议,对落实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进行部署安排。院党组书记白春礼院长与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逐一签订了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院5000余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科研骨干在130个视频点参加会议。

  全院层层签订个性化责任书工作已全面启动,并将签订范围扩大到科研团队负责人,做到全覆盖。近期,院党组将和各分院、中国科大、合肥研究院、院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个性化责任书,此项工作将在2015年上半年全部完成。

  签订个性化责任书,就是根据每个责任人的岗位职责明确具体责任内容,把惩防体系工作规划的任务分工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研究制定的个性化责任书,分别征求责任人意见建议,并达成共识,以促进责任人认识责任、认领责任,提高履责的主动性,切实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院党组、驻院纪检组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规范工作程序、强化预防监督、加强纪监审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将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中央巡视组向驻院纪检组、院监察审计局(以下简称组局)移交信访举报157件、专项任务11个、问题线索50件,共计218件。

  院党组、驻院纪检组高度重视中央巡视组移交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的核查。白春礼院长亲自领导和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指导对重要问题线索的核查,先后4次和相关院领导听取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的处理和核查进展情况汇报。驻院纪检组组长主持召开了10余次组局专题会议,梳理分析问题线索,研究制定核查方案,审议核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组局坚持分级负责、突出重点、整合力量、确保质量的工作思路,按照信访举报反映问题的不同类型,有针对性地提出调查核实意见,并组织纪检、监察、审计骨干力量进行认真核查。核查工作实行下沉一级督导机制和分管领导负责制,核查报告实行集体研判、审核把关机制,确保按时限、高质量完成核查工作。

  中央巡视组移交组局的157件信访举报信,扣除重复件和已处理件,实际需要处理137件,其中了结(无具体违规违纪线索)或转办酌处(批评建议及职工利益诉求等方面问题)68件,有一定线索需要核查的69件,合并后63件,已完成核查52件,11件正在核查中。中央巡视组移交的11个专项任务,已完成核查9个,2个正在核查中。中央巡视组移交的50件问题线索,已完成核查22件,28件正在核查中。

  截至2014年底,中央巡视组移交组局的总计218件信访举报、专项任务和问题线索已办结177件。发现违纪问题已经立案8件10人(局级4件),已经给予6人(局级1人)政纪处分、2人党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对3个单位和2名个人给予全院点名通报批评。

  2014年组局共收到信访举报574件(含中央巡视组交办件、中央纪委转办件),初核187件,已核查完成146件,其中转立案11人。2014年,全院共立案19件21人(局级5件5人)。已经给予党纪处分8人(开除党籍2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严重警告3人、警告2人),其中局级2人;政纪处分25人(警告11人、记过3人、撤职3人、开除8人),其中局级3人;组织处理和诫勉谈话等58人次,其中局级21人。被判刑4人(局级1人),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7人(局级2人)。

  二是进一步规范信访、案件办理和管理工作。组局针对中央巡视组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进一步规范信访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关于问题线索“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的五类方式进行处置,出台了中科院《行政纪律处分暂行办法》、《查办行政纪律案件暂行办法》,编印了组局和研究所《纪检监察信访处理和案件查办工作手册》,制订了组局《信访件处置程序规范》、《信访件处置审批权限》、《重要信访处置和案件查办议事规则》,建立了纪检监察室每周业务工作例会、组局重要信访处置和案件查办专题会议两级集体研判、审核把关机制。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审计和巡视发现问题线索共享和查处机制。进一步抓好案件查办信息化建设,全面开展了信访问题线索清理工作,建立完善了2007-2014年信访和初核数据库、违法违纪案例数据库和廉政鉴定意见数据库,做好数据分析和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为案件查办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在深入分析中科院特点及面临主要问题基础上,明确了反腐倡廉的七个重点领域: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仪器设备与材料采购、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院所投资控股企业“三重一大”、科研道德与作风建设、领导干部选任与人员聘用晋级。

  围绕重点领域,持续深入推进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全院已梳理风险点4428个、优化管理流程2121项、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111项,试运行或正式运行管理流程1993个,开发应用信息化管理系统82个,努力推动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争取到2017年使风险防控领域逐步覆盖重大决策、科研管理、基本建设、财务资产、人事教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研道德建设等主要业务领域和管理行为,提升管理水平,防范风险隐患。

  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工作力度,2014年全院共开展经济责任审计46项、专项审计52项。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在完成第一轮122个院属单位巡视任务的基础上,根据中央新部署新要求,调整重点、改进方法、充实力量,2014年完成了11个单位的巡视任务。同时根据我院党风廉政建设新情况,增加3个专项巡视组,着力发现问题,形成有力震慑。

  四是进一步加强纪监审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分院纪检组组长专设,主要从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对8名身兼多职的分院纪检组组长的任职进行调整。对院党组关于加强分院和研究所纪监审工作暂行办法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督促院属单位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通过反腐倡廉量化评价加强对纪监审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考核评价,促进监督职责的履行。

编辑:牟宗娜

关键词:中科院 违规领取津贴 局处级以上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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