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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短”太少,信息公开还需松绑

2015年02月09日 13:49 | 作者:罗翰轩 |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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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罗翰轩:信息公开还需松绑

  一次力度空前的政府信息公开,却遇到了格外“挑剔”的公众:岁末年初,国务院各部委、全国各省份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的“成绩单”集体上网晾晒,这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尽管范围和力度空前,但有人仍呼“不过瘾”,认为“揭短”太少,“自我点赞”太多。(2月8日新华网)

  2014年,信息公开在关键领域连续“闯关”,不断向权力清单、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财政资金信息等“深水区”突破,前景值得期待。没错,前景是值得期待,不过群众不满意的地方还是不少。归纳一下,主要是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自我点赞,揭短不够,有的总结材料完全是自我表扬,甚至还给自己打了90多分;二是内容空洞,疑似应付,一些报告多是一些较空洞的罗列和陈述;三是一笔带过,避重就轻,对于政府采购、“三公”消费细化数据、征地补偿等关键信息少有提及;四是“表来表去”,很难读懂。

  由此可见,实践中政府信息公开现状仍不容乐观。所以,笔者认为,信息公开还需松绑。笔者身边,也有从事信息公开的人员。他称,公开什么,何时公开,都是领导说了算,或者是上级督促来了,才把一些不痛不痒的文件公开一下。几乎所有的公开都是选择性的,都是成绩和工作之类的,问题基本不提及;群众特别关心的“三公”细化数据,没有公开,就一句“全年,三公经费较上年下降23%”等等。

  炫“成绩”,避问题,可以说是基层信息公开的惯常做法,说到底还是形式主义等作风之弊,从心理上没有把自身位置摆正,没有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信息公开的态度,反映政府对权力的态度。信息披露的背后,实际上是对权力运作方式的披露。”全国政协委员蒋洪说,“信息公开能不能到位,关键看政府是否真正愿意将权力关到制度的笼子里,接受公众监督。”

  信息公开还需松绑,谁来松绑?首先是主管领导,甚至是政府“一把手”,领导不松绑,信息公开人员就只能惟命是从,不管不顾信息公开的准则和相关规定,如此的信息公开,凭什么让公众满意。

  除此之外,还需要更大的松绑,那就是法律。专家建议,下一步应在加快立法、细化标准等方面多“给力”。目前政府信息公开的依据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而保密的依据是法律,二者地位尚不相称,所以得加快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工作。

 

编辑:水灵

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 松绑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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