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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建中:中国互联网金融何去何从

2015年03月13日 13:58 | 来源: 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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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21日,发生了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事件——大公发布了第一份中国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黑名单及预警名单。中国互联网金融诞生以来,就只有两个主体,一个是债权人,另一个是债务人,这样的P2P架构有利于债务人利用信息不对称引诱债权人投资,使债权人成为被绑架的弱势群体,债务人则成为互联网金融的主宰和最终受益者。大公作为独立第三方专业评级机构揭示互联网债务人信用风险,客观上成为互联网债权人利益的维护者,打破了债务人一统天下的互联网金融利益格局,使他们不再那么容易侵占债权人利益,利益攸关使他们及其支持者站到了评级的对立面。一石激起千层浪。现存的P2P模式是一个支持债务人轻松占有债权人利益的二维模式,评级加入的P2P模式是一个维护债权人利益的三维模式,大公的评级向人们提出了一个具有历史转折意义的战略性课题,那就是:中国互联网金融何去何从?

  一、 对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本判断

  中国互联网金融始于2012年,至2014年已形成网贷、众筹、第三方支付、保险、银行、信托等多种形式的网上金融交易结构。其中,网贷(P2P)是互联网金融最为活跃的组成部分,对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前途具有决定性意义。2014年底,互联网网贷已形成债务主体63万个,债权主体44万个,存量债务规模2528亿元人民币,累计逃废债的债务主体231个,债权人损失659亿元人民币。

  研究表明,网贷融资利率分布为:15%以下占比22.22%,15%至20%占比28.29%,20%至30%占比26.16%,30%至40%占比16.51%,40%以上占比6.22%。债务期限结构为:1-6个月的占比87.68%,6-12个月的占比11.05%,12个月以上的占比1.27%。网贷融资流向多为投机套利,鲜有流向实体经济。

  2014年大公对互联网网贷平台债务人主动评级结果显示:信用风险较低的为7.12%,一般的为12.52%,较高的为80.36%;列入预警观察名单者为48.46%;列入黑名单者为19.57%;大公预测2015年将有60%的网贷债务人信用破产,债权人损失将达到1000亿元人民币以上。

  从以上数据分析中,可以得出以下重要结论:

  1、 运用互联网技术快速组合信用关系顺应了数字化时代金融形态的变革方向,对于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奠定创新发展数字化金融的思想基础具有积极意义。

  2、 人们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规律缺乏应有的研究和认识,在其发展模式、定位、管理等一系列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上难以作为,直接导致制度环境缺失。

  3、 互联网金融的主流已背离普惠金融方向,没有惠及中小企业和实体经济,而成为少数金融玩家进行各种金融欺诈,掠取众多债权人利益的投机场。

  4、 互联网债务人利用监管缺失和债权人的逐利心理及风险意识能力不足等缺陷,通过制造虚假信息骗取投资人信任,成为互联网金融的实际操纵者。

  5、 互联网债务人根本没有实际盈利能力支撑其向债权人承诺的高额回报,借新还旧是维持其运转的唯一方式,这种违背规律的倒行逆施昭示了互联网金融危机的必然性和现实性。

  6、 互联网金融已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整个社会债务链条中举足轻重和信用风险最大的一环,其系统性危机的爆发必然对国家信用体系形成巨大破坏。

  可以预言,如果无正确定位、无规则、无监管、无评级、无法律保障、无序发展的互联网金融现状得不到及时纠正,势必葬送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前程。

  唯有从国家和民族利益的责任意识出发,才能严肃思考并客观揭示互联网金融的现实问题,忧患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前途。我们应当在付出巨大发展成本后,认真研究互联网金融发展规律,探索正确的发展模式,使中国在新一轮世界金融变革中成为引领者。

编辑:罗韦

关键词:互联网 金融 评级 信用 债务人 关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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