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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驻省办应做到“三严防三落实”

2015年03月17日 15:18 | 作者:陈君 |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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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陈君:撤销驻省办应做到“三严防三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公布的意见,各地将撤销县级政府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撤销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中国政府网3月16日)

  撤销驻省办是精简机构,简政放权,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优化服务、改进作风,落实从严治党的必然表现,国务院此次撤销是驻省办是大手笔,应做到三严防三落实。

  撤销驻省办要“严”防利益阻梗,落“实”基本待遇。驻省办作为下级政府职能部门驻在上级的办事机构,在发展的过程中,衍生了不少附加的功能与职能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少问题,牵动着不少利益,要改革就必然会触动利益,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来开展清理工作,一方面要做好驻省办工作人员的流动和管理,另一方面要落实好分流人员的基本待遇问题,让他们支持清理工作,支持改革。

  撤销驻省办要“严”防名亡实存,落“实”基本任务。开展撤销工作,要坚持从严从紧,严防驻省办变为地下组织,避免表面撤销暗自存在现象的产生,要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取得实效,一方面严格按照清理所确定的各项目标开展工作;另一方面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真正让驻省办名亡实也忘。

  撤销驻省办要“严”防死灰复燃,落“实”基本保障。某些地方和机构在清理和撤销有时存在着死灰复燃的征兆,这一点必须严厉打击,这也是撤销办事机构的难点所在。因此,必须提前预防,一方面要加强监督管理,适时开展“回头看”,对清理工作加强全过程监督;另一方面要加强追责,对于落实工作不力的要从严追责。只有把基本保障落实到位才能从根本上做到清理无“死角”。

  撤销驻省办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是落实四个全面的基本任务,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必须扎实推进、狠抓落实!

 

编辑:水灵

关键词:撤销驻省办 三严防三落实 简政放权 全面深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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