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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的规矩

2015年04月02日 09:10 | 作者:宿正伯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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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协商民主必须大力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

  当我们谈起民主时,往往有人以为是没有限制的,但事实上,民主首先是要讲规则、讲程序的。同样,当我们提倡民主协商鼓励畅所欲言时,有人以为是可以恣意放言的,但事实上,协商也是要讲规矩的。

  俞正声主席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闭幕会讲话中指出,政协委员“要遵守章程、认真履责,坚持真理、勇于直言,拒绝冷漠和懈怠;要善于学习、勤于思考,深入实际、实事求是,力求客观公正,拒绝浮躁和脱离国情的极端主张;要遵纪守法、克己奉公,厉行节约、勤俭办事,拒绝奢靡和一切利用权力或影响谋取私利的行为”。其中,坚持真理、勇于直言,拒绝冷漠和懈怠,力求客观公正,拒绝浮躁和脱离国情的极端主张,就是协商的规矩。

  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作常委会工作报告时,俞正声主席强调,“在政协的各种会议和活动中,要始终坚持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的‘三不’方针,提倡热烈而不对立的讨论,开展真诚而不敷衍的交流,鼓励尖锐而不极端的批评,努力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的民主氛围。”这同样是对协商规矩作出的阐述。

  今年3月3日,俞正声主席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开幕会所作报告中,专章论述“更好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提出,“政协协商民主必须大力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要坚持实事求是、敢于直言,摒弃非此即彼的思维定势,拒绝偏激偏执的极端言论,保持从善如流的坦荡胸怀,始终做到平等协商,不强加于人;真诚协商,不敷衍了事;民主协商,不强求一致;务实协商,不流于形式”。进一步清晰、准确、完整地概括了在政协参与协商的主张和规矩。

  无规矩,不成方圆。协商要取得良好成效,就必须按规矩协商。学习俞正声主席的讲话,我想这规矩至少包括这样几个方面: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若没有共同的基础,协商便无从谈起;聚焦的协商内容———若没有聚焦的内容,协商便成一盘散沙;理性的协商边界———若没有理性边界,协商便可能走向极端,甚至上演全武行;平等、民主的协商氛围———若没有如此氛围,协商便无从深入;真诚、务实的协商态度———若没有这样的态度,协商便难以达到体谅包容、增进共识的目的。

  孔子曰:“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是儒者修为的至高境界。何以能达到“从心所欲”与“不逾矩”的统一?关键在于认同规矩、牢记规矩,并将之内化为品质的一部分,深化为言行的自觉,然后才可以行云流水而无狂狷之相。

  (作者系全国政协办公厅总值班室副主任)

 

 

编辑:水灵

关键词:协商 规矩 民主 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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