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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扶持力度 确保川陕老区人民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2015年04月10日 14:25 | 作者:施耀忠 | 来源:民建中央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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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加大扶持力度 确保川陕老区人民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习近平总书记3月6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西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强调指出,要着力推动老区特别是原中央苏区加快发展,决不能让老区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掉队,立下愚公志、打好攻坚战,让老区人民同全国人民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这是我们党的历史责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原中央苏区加快发展指明了方向,也让川陕老区的人民为之振奋和鼓舞。

  原川陕苏区位于川陕交界的秦巴山区,包括重庆、四川、陕西相邻的38个县市区,面积9.6万平方公里,人口2419万人,是红四方面军的主要根据地,在中国革命史上具有特殊地位,被毛泽东称为全国第二大苏区。原川陕苏区中心四川省巴中市,当年总人口120万人,有12万人参加红军,4万余人为革命牺牲,每10个巴中人中就有1人参加红军,每30个巴中人中就有1人为革命牺牲,共和国建国之初授衔时巴中籍将军共有28人,李先念、徐向前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曾经在这片土地上留下过战斗足迹。原川陕苏区人民为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和牺牲,然而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建国后原川陕苏区缺少国家有力的政策扶持,发展严重滞后,成为我国贫困人口最集中的连片贫困地区,成为全国革命老区中的“特困户”。原川陕苏区发展中面临的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一是经济发展水平严重滞后。原川陕苏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严重滞后于全国和周边地区。如巴中市2014年人均GDP 13766元,为四川省21个市州最低,是全国人均46652元的30%,是四川省人均35200元的39%。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人均996元,为四川省21个市州最低,是全国人均5560元的18%,是四川省人均3773元的26%。

  二是城镇化水平相对较低。原川陕苏区城镇化发展相对滞后,城镇化率远低于全国和周边地区,农村贫困人口还比较多。如巴中市2014年城镇化率36.1%,低于全国城镇化率54.8%十八点七个百分点,低于四川省城镇化率46.3%十点二个百分点。全市有农村贫困人口43.06万人,占农村常住人口212.28万人的20.3%。

  三是支柱产业支撑十分缺乏。由于自然、历史、区位和基础设施等因素影响,原川陕苏区产业发展相对落后,产业层次普遍偏低,支柱产业支撑严重不足。如巴中市2014年三次产业结构为18:46:36,二产中工业主要集中于矿产资源初级开发和农产品初级加工,工业增加值仅124亿元,一产比例分别比全国和四川省高出九个和六个百分点。

  四是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原川陕苏区处于秦巴山腹地,远离区域性中心城市,交通、水利、城镇公用等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于全国和周边地区,成为发展的瓶颈。如巴中市户籍总人口390.2万人,在市域1.23万平方公里范围内,没有快速铁路和民用机场,农村公路还有272个渡口,2010年5月才开通高速公路,2012年3月才开通铁路客运。

  原川陕苏区加快发展,到2020年和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2013年9月,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围绕“川陕苏区振兴发展”开展专题调研,上报了《加快制定原川陕苏区振兴发展的扶持政策》的信息专报。2013年10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作出重要批示:原川陕苏区对革命贡献很大,牺牲也很大,应当给予更多的重视。有些政策可在省内操作或当地即可实行,应解放思想,大胆实践;有些政策涉及全国,需统筹考虑。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西代表团“让老区人民同全国人民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这是我们党的历史责任”的重要讲话,同样为原川陕苏区加快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此,为了让川陕老区人民到2020年和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建议尽快出台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原川陕苏区加快发展。

  第一,将原川陕苏区加快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近年来,国家出台了《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2012—2020年)》、《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2015—2025年)》等文件,将陕甘宁、赣南、左右江等革命老区加快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原川陕苏区人民为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和牺牲,到2020年能否和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面临巨大的困难和挑战,建议国家尽快出台原川陕苏区加快发展扶持政策,将川陕革命老区加快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列入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第二,突出重点对原川陕苏区给予政策扶持。要立足川陕革命老区发展的实际,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将交通、水利、城镇公用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中央财政加大支持力度,适当减少或者免除地方配套的费用。在推进新型城镇化方面,加快中心城市建设,拓展城市空间,优化城市形态,提升城市功能;加强中小城镇公共资源配置,支持其逐步发展成为中小城市。在土地利用方面,实行差别化土地政策,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低丘缓坡未利用土地开发、工矿废弃地复垦、灾毁土地治理、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试点和集体土地抵押担保试点方面给予支持。在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方面,大力扶持新型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大力支持自然资源勘探开发和就地转化利用,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相关配套产业,大力推动特色农业加快发展。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把原川陕苏区列为国家生态补偿试点,提高补偿标准,支持生态功能区内移民搬迁,支持开展碳汇交易试点。在金融支持方面,加大金融贷款支持力度,组建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银行,对口支持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发展,鼓励民间资本成立商业银行。在民生工程方面,健全完善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城乡、区域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三,加快推进原川陕苏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为推动原川陕苏区加快发展提供基础设施保障。对已经列入《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秦巴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的未开工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十三五”前三年要全面开工建设,“十三五”期间要全面建成。对已经列入《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跨“十二五”在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十三五”前三年要全面建成。对国家即将出台的原川陕苏区加快发展扶持政策中支持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列入“十三五”规划的,“十三五”前三年要全面开工建设,“十三五”期间要全面建成;列入“十四五”规划的,“十四五”前三年要全面开工建设,“十四五”期间要全面建成。

  第四,推动中央企业支持原川陕苏区加快发展。要引导中央企业进一步落实社会责任,率先在川陕革命老区实现开发一方资源、带动一方经济、致富一方百姓的资源开发模式,实现资源开发成果共享,切实维护川陕革命老区人民的利益。要支持中央企业在适应经济新常态的过程中,到川陕革命老区寻求产业优化升级、企业转型发展的新路子,大力发展新型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建立产业集群,推进产业集中集群集约发展,以产业带动川陕革命老区就业,以产业促进川陕革命老区地方财政增收,以产业繁荣川陕革命老区经济,推动实现原川陕苏区加快发展和中央企业提质增效升级的双赢。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民建 川陕 苏区 发展 老区 原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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