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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发展道路的历史选择

2015年04月15日 10:46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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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西藏的发展道路,是人民当家作主之路

  把农奴主掌权的旧西藏改造为人民当家作主的新西藏,是西藏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西藏各族人民的根本愿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框架内,西藏已走上现代民主之路,人民的各项政治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

  在西藏,藏族和门巴族、珞巴族、纳西族、回族、汉族等民族,共同享有平等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作为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各族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主要途径。目前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西藏自治区有21名代表,其中12名为藏族公民,门巴族、珞巴族虽然人口极少,也分别各有1名代表。人民政协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中国人民实行协商民主的重要机构。目前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西藏自治区有委员29名,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委员有26名。在西藏自治区34244名四级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31901名,占93%以上,门巴族、珞巴族、纳西族、回族、壮族等均有自己的代表。西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44名组成人员中有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25名,14名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中有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8名。基层民主建设不断加强。在西藏,目前95%以上的村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选举产生村民自治组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实现全覆盖,90%以上的村设立公开栏,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192个城镇社区全部建立了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等社区组织,社区居民自治有充分的组织保证。

  中国从国情出发,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西藏是中国的五个自治区之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西藏自治区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利,包括立法权、对国家有关法律的变通执行权、使用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人事管理权、财政管理权和自主发展文化教育权等。自1965年以来,西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了290多部地方性法规和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对多项全国性法律制定了适合西藏特点的实施办法。在婚姻制度方面,西藏自治区分别于1981年和2004年制定变通条例,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男女法定婚龄分别降低两岁,并规定对执行变通条例之前已经形成的一妻多夫和一夫多妻婚姻关系,凡不主动提出解除婚姻关系者,准予维持。在生育制度方面,根据《西藏自治区计划生育暂行管理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对汉族干部、职工及家属实行“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政策,而对藏族和纳西族、回族、壮族等民族干部、职工及户口在单位的家属城镇居民,一对夫妇可以有间隔地生育两个孩子,对农牧区的农牧民不限制生育数量,对门巴族、珞巴族以及夏尔巴人、僜人不提倡生育指标。西藏自治区在执行全国性法定假日的基础上,还将“藏历新年”、“雪顿节”等西藏传统节日列入法定节假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帮助民族自治地方从当地民族中大量培养各级干部、各种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干部中,应当合理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录取公务员时,要对少数民族考生予以适当照顾。目前,在西藏自治区干部队伍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占70.95%,其中县乡两级领导班子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70.13%。西藏自治区历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和人民政府主席由藏族公民担任。在全国高考录取和国家公务员考试中,藏族等少数民族都享受加分政策。

  ——新西藏的发展道路,是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之路

  几十年来,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全国各族人民的积极帮助下,经过西藏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西藏的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成就。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2013年,西藏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07.67亿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578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023元。西藏绝大多数人口摆脱了延续上千年的贫困,基本达到了小康生活水平。2006年以来实施的农牧民安居工程全面完成,46.03万户、230万农牧民住上了安全适用的房屋。农牧民人均居住面积达30.51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42.81平方米。人口大幅增长,2013年达到312.04万人,人均预期寿命为68.2岁,分别是20世纪50年代初期的三倍和两倍。在国家统计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和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CCTV经济生活大调查”中,拉萨市连续5年被评为中国幸福指数最高的城市。

  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发展。西藏在全国率先实现学前教育、城乡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15年免费教育,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59%,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8.7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72.23%。人口素质明显提升,基本扫除了青壮年文盲,15周岁以上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1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现有医疗卫生机构6660个(含村卫生室)。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覆盖全体农牧民,政府经费补助标准2014年提高至年人均380元。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

  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现代工业和基础设施不断发展,建立起包括20多个门类、富有西藏特色的现代工业体系。以水电为主,地热、风能、太阳能等多能互补的新型能源体系全面建成。2013年,电力装机容量128万千瓦,用电人口覆盖率100%。以公路、航空、铁路、管道运输建设为重点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逐步完善。2014年,基本实现县县通公路、乡乡通公路,其中62个县通油路,青藏铁路延伸线拉萨至日喀则铁路建成通车。西藏已建成通航机场5个,8家航空公司在藏运营,开通国内航线45条。遍布全区的光缆、卫星和长途电话网全面建成,县以上基本实现3G通信技术全覆盖,基本实现乡乡通宽带、村村通电话。2013年年底,电话普及率达到98.1部/百人,互联网普及率为37.4%。

  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西藏经济逐步由封闭型向开放型、由供给型向经营型转变,发展步伐基本上与全国同步。目前,西藏已经融入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来自全国和世界各地的商品源源不断地进入西藏,西藏特色商品也大量进入全国乃至世界市场。2013年,全区进出口总额为33.19亿美元,赴藏旅游人数达到1291万人次,其中境外游客22万人次。

编辑:巩盼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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