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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通缉令”北京7人七宗“最”

2015年04月27日 07:57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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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天网”行动集中公布100张红色通缉令,被通缉的100名外逃人员中有7人与北京直接相关,由北京市各有关部门立案调查。7人中年龄最大的66岁,最小仅31岁;外逃时间最长为16年;涉案金额最少仅20万,最多达2700余万。

 

 

  新京报盘点“天网”行动北京7外逃人员;外逃时间最长16年,涉案金额最少仅20万

 

  4月22日,按照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官网集中公布了100张红色通缉令,被通缉的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人员中,共有7人与北京直接相关,并由北京市各有关部门立案调查。

 

  7人中,仅方翠英一名女性。今年66岁陈兴铭是年龄最大的一位。年仅31周岁的刘勖,与陈兴铭年龄相差一倍多,他不仅在7人中年龄最小,也是此次所有被通缉100人中最小的。此外50岁至60岁有方翠英(50岁)、刘常凯(54岁)、蒋雷(59岁),40岁至50岁有2人,分别为出生于1967年的裴健强和1968年的孙新,两人年纪仅差半岁多。

 

  从外逃时间上来看,刘常凯外逃时间最早,从1999年出逃至今已16年。而年纪最小的刘勖2013年7月才外逃,两者跨度长达14年,其余5人外逃距今13年至3年不等。可能外逃地点北美居首,刘勖、陈兴铭和刘常凯可能逃往美国,方翠英逃往加拿大;其次为新西兰,该国可能是蒋雷和陈兴铭的落脚地;裴健强选择了香港,孙新则逃往了泰国。此外,刘勖和孙新分别持有3本和2本护照。

 

  上述7人中,裴健强、蒋雷、刘勖和方翠英4人涉嫌贪污;孙新和陈兴铭两人涉嫌挪用公款;刘常凯涉嫌诈骗。除刘常凯外逃前曾任驾校校长,蒋雷曾任职于社团组织外,其余5人中2人任职于政府部门,3人就职于国企,任职于政府部门的刘勖和孙新,均为非担任领导职务的普通办事员。而就职于国企的裴健强、陈兴铭和方翠英,均担任领导职务。新京报记者 杨锋

 

  ■ 追访

 

  北京市将设“追逃追赃办”

 

  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

 

  新京报记者近日获悉,北京的追赃追逃办公室正在筹备建设之中,建成后,有望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

 

  2014年3月中纪委内设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国际合作局”主要职责便是海外追赃追逃,其主要办事机构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于同年10月成立,由中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央行八单位负责人组成。该办公室负责人黄树贤曾介绍,该部门将通过建立动态的外逃人员数据库、加强国际反腐败执法合作等方式,控制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

 

  目前,追逃追赃办公室在全国各省市陆续设立。

 

  红色通缉令是怎样发出的?记者梳理北京市此次被通缉的7名外逃人员情况时发现,大部分是在检察院介入后发出的通缉令,检方在此中的运作过程大致如下,由各级检察院向市检察院汇总报告外逃人员的情况,由市检察院向公安的经侦部门发出通缉申请,再由公安统一向国际刑警组织报告相关人员情况,发出通缉令。

 

  此外,追缴外逃贪官赃款方面也有突破。2014年8月29日,江西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首度依据2014年新修订的刑诉法,开庭审理追缴外逃贪官的财案。涉案李华波曾任江西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涉嫌贪污9400余万元潜逃至新加坡,是此次红色通缉令中第二号人物。在新的刑诉法出台前,我国法律没有专门针对外逃人员财产的没收程序,导致嫌犯抓不回来,财产也无法追回。

 

  在李华波缺席的情况下,检方指控其涉嫌贪污犯罪,因逃匿一年后不能到案,依法提请法院追缴其违法所得2953万元及其他涉案财产。此案被称为我国刑诉法修订后海外追赃第一案。 新京报记者 王巍

 

编辑:巩盼东

关键词:红色通缉令 北京 7人七宗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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