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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整治领导干部兼职多 7名中管干部不再兼任

2015年05月08日 08:42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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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加强依法依规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1. 着力解决社会组织设置过多、重复交叉、鱼龙混杂问题。

  一是严格控制文化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的数量,规范社会组织挂靠成立的审批程序。原则上暂停新的社会组织挂靠。确需新设的,坚持因需而设,从严审批。二是以年检为抓手,调整和压缩社会组织数量。对不年检、多年年检不合格及基本合格、问题较多且未按照规定整改的社会组织,该整改的整改,该处罚的处罚,该撤销的撤销。三是理顺管理体制,对于不属文化部职能范围的社会组织,协调转出。

  2. 整治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多和领取薪酬现象。

  一是完成部系统退(离)休领导干部在文化部业务主管社会团体兼职情况摸底调查和规范工作。清理前,文化部退(离)休中管干部中有10人在社会团体兼职24个,单人兼职最多的为5个;清理后,3名符合兼职条件的中管干部各兼1个社团职务,其他人不再兼任。清理前,文化部共有77名退(离)休司局级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114个,单人兼职最多的为5个;清理后,49名符合兼职条件的司局级干部各兼1个社团职务,其他人不再兼任。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文化部退(离)休领导干部社会团体兼职管理办法》,明确要求部系统退(离)休领导干部如因工作需要在社会团体兼职的,须严格履行审批和备案程序,只兼任一个社会组织职务、不领取报酬。

  二是对部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开展摸底普查工作。目前,已完成自查和集中核查。严格履行《文化部社会兼职管理办法》,从严审批在职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

  三是组织开展在社会团体兼职的部系统领导干部领取薪酬的清理工作,明确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一律不得领取薪酬。已完成对文化部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退离休)在社团兼职领取薪酬情况摸底普查。

  四是兼职审批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清理后的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人员名单,已于2015年3月27日在文化部社会组织在线网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 着力解决社会组织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修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文化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的通知》。明确要求社会组织应依法依规,按照章程规定的范围开展活动,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部各司局不得为社会组织开展非公益性活动出具公函。对社会组织举办各类活动,实行国内重大活动备案制度和涉外活动归口审批制度。建立社会组织诚信公示制度,对于违规行为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将社会组织是否规范开展活动纳入年度检查初检和评估指标体系。

  二是建立文化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工作通报会议制度。切实履行主管单位指导和监管职能,原则上一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中央有关政策和重要会议文件精神,通报批评违规行为。

  三是在部政府门户网站中增设“文化部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专栏,并增加公众留言功能,接受舆论监督,严厉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四是组织开展对文化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小金库”治理工作。印发了《文化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文化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的小金库问题进行摸底普查。在完成自查的基础上,开展重点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将问题和整改建议下达相关社会组织,督促整改落实。

  4. 全面整治社会组织文艺评奖不规范问题。

  一是按程序撤销全国戏剧文化奖,为民族百花奖——中国各民族美术作品展览奖项办理转出手续。二是规范文化部业务主管的社会组织评奖行为。在修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文化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的通知》中,明确社会组织未经批准不得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如确需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须按规定程序报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信息和开展相关活动。

  四、 严格履行程序,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干部人事工作规范化水平

  制定了选人用人专项整改方案,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健全并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规定,加强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1. 规范选人用人,提高人事工作公信度。

  一是认真落实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部党组讨论干部任免的规则和程序,改进动议环节,坚持人岗相适应,严格回避制度和推荐考察程序,确保选人用人科学、规范、公正。严格执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时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二是规范党政领导职务的任职时间。规定司局级干部任职时间从党组讨论决定之日起计算,处级干部任职时间从部批准之日起计算。严格执行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三是规范直属单位助理岗位设置。修订《文化部直属单位助理选拔任用暂行办法》,对直属事业单位助理设置进行规范,严格助理选拔聘任程序。加强对直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直属单位中层及以上干部的提拔、调整要完善审批报备制度。

  2. 着力解决干部管理执行标准、履行程序不严问题。

  一是严格履行程序,加强监督考察和管理。严格执行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制度。印发《关于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直属单位人事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加强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开展直属单位内设机构专项检查,责成违规设立内设机构的单位限期整改,规定直属单位内设机构的设立和变更由部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二是修订直属单位“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单位职责、编制、班子职数等。对直属单位制定的干部人事政策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符合中央规定、违规提高干部待遇的“土政策”进行清理整改。相关单位已完成整改。

  三是规范直属单位内设机构设立。健全直属单位内设机构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内设机构数量。根据整改要求,涉及的有关单位已通过撤销、合并的方式进行严格整改。对未报批但确需保留的内设机构,在内设机构规定数内,正在履行报批程序。

  3. 切实加强干部监督管理。

  全面开展领导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印发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组织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培训,将于2016年6月全部完成。核查个别干部档案信息不准确问题,对个别部管干部档案缺少材料问题,查证补齐相关材料。加强对机关、直属单位的监督管理,从严管好班子,狠抓内部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编辑:玄燕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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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文化部 中管干部 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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