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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构筑通关“高速公路”

2015年05月21日 17:27 | 作者:王济光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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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5年5月1日起,海关总署启用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方式。这标志着在“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过程中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正在不断向纵深推进。在某种意义上,这既是“一带一路”战略在具体操作层面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一带一路”战略在宏观层面上把蓝图变为现实的关键。因为,以此为契机,作为战略合作的重点内容——贸易畅通,才能真正形成国际贸易大通道的通关“高速公路”,才能为中国与新丝路沿线国家之间的全方位投资合作奠定无缝对接的现实基础。

  “一带一路”战略是中国面对全新的国际政治经济格局变动,顺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的潮流,秉持开放的区域合作精神,致力于维护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和开放型世界经济,进而提出的旨在加强国际合作的宏伟构想。既需要通过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的互联互通网络,来推进实现沿线各国多元、自主、平衡、可持续的发展;也需要加快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形成沿线国家和地区间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推动经济联系更加紧密。在陆路方向上,尤其需要依托新丝路国际大通道,以沿线中心城市为支撑,以重点经贸产业园区为合作平台,打造好新亚欧大陆桥。显然,海关的通关效率和便捷程度将会是实现“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关节点。在这种意义上,海关必须加大对沿线重点中心城市的区域通关串连,实现国际经济合作与国内区域经济布局调整紧密衔接。在国内区域经济发展格局中,通过积极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一方面为“一带一路”战略的顺利实施进行了积极的铺垫,另一方面也为推动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提供了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制度基础。

  按照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基本思路,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的国内各省区的十个城市,将开展海关通关业务的一体化运行,由此推动口岸部门实现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消弭长期存在于海关与进出境检验检疫部门之间的合作真空。通过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三个一”深度合作,将会进一步强化跨部门合作、跨地区协作、国际合作,打造成型贯穿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通关高速路,带动整个区域在更高水平上的高层次对外开放,构筑更加顺畅、便利的国际通关大通道。由此而始,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十个海关将呈现出“十关如一关”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全面开放壮景,成为实现“一带一路”战略愿景与行动的具体载体和平台。

  改革实施后,最大的受益者无疑是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相关外向型企业,自此便可以自主选择向经营单位注册地、货物实际进出境地海关或其直属海关集中报关点办理申报、纳税和查验放行手续。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口岸清关、转关、区域通关一体化等任何一种通关方式。显然,这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商品自由流通,也是深化国际经济合作的基本前提——通关便捷快速。与此相对应,在管理上就需要以开放思维把国内区域市场联通为国内统一市场,进而走向国际统一市场,这也是一个地区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必由之路。

  区域通关一体化,还要取消对所在区域的报关企业跨关区从事报关服务的限制,允许报关企业“一地注册、多地报关”;允许区域外报关企业在区域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在区域海关直接报关;允许许可证件证面签注口岸为区域内任一口岸的货物(除国家明确实施口岸限制管理措施的货物外),在区域内任一海关办理申报验放手续;报关单所涉货物可由企业根据物流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在口岸或属地海关监管场所实施查验。显然,这是对企业在市场经济运行中主体地位所应有的一种尊重,是在改革开放中推动实现市场配置资源的一种机制创新,体现了管理机构对于企业自主经营的公正精神。

  开放在路上,改革要深化,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必须创新体制机制,“一带一路”战略的纵深推进尤其需要类似海关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所体现出的创新精神。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民建重庆市委副主委、重庆市政府口岸办副主任)

 

编辑:水灵

关键词:一带一路 战略实施 构筑通关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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