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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建国被控受贿2390万元 否认其中1530万指控

2015年05月25日 13:42 | 作者:王巍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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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宋建国被控受贿2390万元 否认其中1530万指控

  今天(5月25日)上午,北京市交管局原局长涉嫌受贿2390余万元一案在一中院开庭审理。宋建国的律师称,宋建国对指控中涉及的一起1530万元的受贿事实不予认可,辩护人对其进行罪轻辩护。

  据指控,宋建国于2004年至2014年4月间,利用其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分别为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下称新月联合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长青、总经理刘长江、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玉堂、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文贵、中国油画协会副主席董栋华、北京荣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胜、无业人员谭峰等人在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驾校恢复营业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90余万元。

  上午九点半,宋建国的两名辩护人到达法庭,原定于今天上午10点开庭的案件因为囚车被堵而延后半小时。10点半钟,头发花白的宋建国被带上法庭,身穿白衬衫,外罩蓝色夹克的原交管局长显得有些憔悴,比案发前消瘦了很多。

  在开庭前,宋建国的辩护人之一、大成律师事务所赵云恒律师表示,对于宋建国案,公众在此前存在一些误解,首先是案发后把此案与限购摇号联系在一起。但摇号这部分工作并不归市交管局管理。

  他说,宋建国案并没有影响到车辆限购政策,没有给摇号人带来不公平的问题,京A车牌的办理,针对的都是有车牌的人,“对开车人而言,是一个普通的车牌还是京A车牌这种特殊车牌的问题。”

  此外,律师认为,宋建国倒卖车牌的受贿金额只占所有指控中非常小的一个部分。其中一项涉及1530万元的指控是他通过朋友卖画然后两个人分利润。这部分占了全部数额的三分之二,这部分买卖没有高于市场价,是平等交易不存在行贿的意图和受贿的意图,律师表示,这将是今天法庭争议的焦点问题。律师说,他本人也认罪,但对1530万元的指控不认可。今天,律师将对宋建国做罪轻辩护,

  目前,庭审正在进行中。(记者王巍)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宋建国 受贿2390万元 否认 1530万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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