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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政协专题协商发挥党派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

为有事商量、做事商量提供更好平台

2015年06月09日 08:50 | 作者:李海鑫 张海容 常歌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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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近日召开“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在协商民主建设中的作用座谈会”,就新形势下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中的作用进行协商交流。此次座谈协商的主题,是自治区政协2015年度协商计划中的首个议题。

  今年2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党中央关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第一个正式文件。随后,自治区党委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结合自治区实际,对促进协商民主建设做出了具体安排。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增强主要负责人对协商民主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在协商民主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给民主党派履职尽责以强有力支持,是做好协商民主工作的重要保障,也是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与保障。”民进内蒙古区委主委郑福田说出了与会人员的共同期望。

  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意见》对协商民主的内容、方式、程序等都作了规定,为推动多党合作、政治协商提供了重要遵循依据。但还需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如协商议题的提出、协商讨论的开展、协商共识的达成、协商质量的保证、协商成果的转化等,都需要建立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制度,以确保协商有制可依,有章可循,形成协商民主的长效机制。

  农工党内蒙古区委主委牛广明认为:“程序是保证协商民主顺利进行的重要机制。目前,民主党派参与协商民主遇到的问题与困难,主要是和协商内容、程序缺乏具体和明确规定有关。加强协商程序机制建设,是优化民主党派参与协商民主的重要制度保障。”“要按照两个《意见》的基本精神要求,不断扩大民主党派、社会各界和广大公民的知情权,加强中共党委和统战部门与民主党派组织的沟通联系,下大力气解决好党际协商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九三学社内蒙古区委主委刘新乐进一步说道。

  讨论中,大家深深感受到民主党派肩负使命,提高自身素质责任重大。民盟内蒙古区委主委董恒宇说,“要加大对党派骨干成员的教育、培训和实职岗位实践锻炼的力度,提高他们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以适应新形势对协商民主的新要求。”民革内蒙古区委主委刘斌和内蒙古工商联副主席牛勇强不约而同地提到,要强化队伍建设,把好党派成员入口关,优先将那些综合素质高、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人士,充实到参政议政骨干队伍里来。无党派人士邢永明指出,现在很多青年对于统战工作、民主党派是陌生的,甚至有错误认识。希望进一步加强党外青年知识分子的培养、教育,尽早把条件较好的党外青年知识分子吸引到统战事业中来。

  听了大家的发言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同志也做出积极回应:“待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印发后,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将协同党委办公厅拿出我区政党协商的具体安排,确保政党协商制度贯彻落实。”

  自治区政协主席任亚平强调,民主党派、人民政协与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相伴相生、同生共长、相得益彰。自治区政协要秉持深厚协商理念,树立积极服务意识,创新履职方式,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有事商量、遇事商量、做事商量提供更多更好的平台;继续加强与党派团体、界别和委员的联络,及时了解党派实际困难,做好呼吁和协助工作;努力搭建机制化、常态化的协商参与平台,利用好与党委、政府共同制定年度协商计划的契机,与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共同酝酿协商议题,共同商讨协商计划,拿出精准度高、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供党政决策参考。(李海鑫张海容常歌)

编辑:薛鑫

关键词:内蒙古政协 专题协商 党派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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