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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惠城区政协原副主席陈少勇昨受审 10年后自首

任江南街道党工委书记时收受开发商25万元 10年后自首交代受贿情况

2015年06月19日 10:02 | 来源:东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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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少勇主动到检察机关说明自己10年前收受过他人送的25万元。为何10年后才自首交代受贿情况?面对检察官的提问时,陈少勇回答:“自己入党多年,良心过不去。”

  东江时报讯 记者江勇龙 惠城区政协原副主席陈少勇被指控任江南街道党工委书记时收受开发商贿赂25万元。昨日,此案一审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陈少勇当庭承认收了25万元,但否认给送钱的开发商提供过帮助。

  指控:帮开发商搞掂用地指标

  起诉书指控,陈少勇受贿只有一起,案情比较简单,而且发生于10年前。

  根据指控,2005年,惠州某房产开发商老板黄某(音),为了江南街道辖区的一块5.2万平方米用地指标,找到时任江南街道党工委书记的陈少勇、时任江南街道办主任的刘若彦,3人多次商量。在陈、刘二人的帮助下,黄某顺利获得该地块的指标。

  事成之后,2005年12月一天晚上,在位于市区黄塘的电脑城附近,黄某给陈少勇送来25万元。

  时隔10年后,陈少勇主动到检察机关说明自己收受过他人送的25万元。为何10年后才自首交代受贿情况?面对检察官的提问时,“自己入党多年,良心过不去。”陈少勇回答。

  辩称:未给开发商提供过帮助

  早在今年3月11日,市人民检察院对外公布,对陈少勇和刘若彦进行立案侦查。陈少勇被调查时,是惠城区政协副主席(副处级);而原来在江南街道的搭挡刘若彦,则是在惠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处级)任上被调查的。刘若彦则另案处理,检察机关后对陈少勇进行取保候审。

  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在昨日的庭审中,陈少勇承认收受黄某25万元,但否认给对方提供过帮助。陈少勇辩称,黄某没有直接找他,而是先找了当时的街道办主任刘若彦,他们并没有多次商量。陈少勇说,黄某取得用地指标,通过当时街道领导班子成员10多个人集体同意,并非他一个人拍板的,而且是价高者得,他把价格600万元提升到630万元。

  至于为什么黄某会送给他?陈少勇解释说,可能是他在班子讨论用地指标的会议上,因为他没有反对阻挡黄某买地,对方才送给他。

  庭审供述为何与此前讯问笔录有出入?面对检察官的质问时,陈少勇称,当时比较紧张,而且时隔时间长记不太清,“以今天庭审供述为准”。

  此案将择日宣判。

  陈少勇履历

  陈少勇,男,汉族,1955年11月生,广东揭阳人。2001.02—2007.05任职江南街道党工委书记;2007.05—2007.10任职桥东街道党工委书记;2007.10—2009.09任职桥东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2009.09—2010.02担任惠城区政协党组成员 (副处级);2010年3月起任惠城区政协副主席;2015年3月被免去惠城区政协副主席职务。 江勇龙

编辑:薛鑫

关键词: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政协 陈少勇昨受审 10年后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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