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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政府规划的公信力

2015年06月25日 16:03 | 作者:赖明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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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放卫星”,执行“打水漂”,丧失的是政府公信力。规划适当调高一点预期,有利于鼓舞士气,但一定要可执行,至少跳起来能够得着。否则,极可能是“规划规划,墙上挂挂”。

  近期,从中央到地方、从综合部委到专业局办,“十三五”规划正在紧锣密鼓地编制。我们调研注意到,有的县市动辄提出数千亿元的投资规划、有的地市绘出上万亿元的宏伟蓝图,争先恐后要搭上国家规划“便车”。且不论这些规划是否必要和科学,恐应掂量一下未来5年有没有如此财力。我们在一些地方了解的情况引人深思,甚至有的国家重点关注的贫困地区“十二五”项目资金目前也仅到位30%。

  规划“放卫星”,执行“打水漂”,丧失的是政府公信力。规划适当调高一点预期,有利于鼓舞士气,但一定要可执行,至少跳起来能够得着。否则,极可能是“规划规划,墙上挂挂”。应强化规划可执行性,提升规划公信力。

  一是规划编制应体现全局观念。一些改革为什么最后一步到不了位,这与地方、部门各自为政密切相关。如北京、天津与河北交界的地方有很多断头路;有的城市地铁通到了火车站,出了地铁后却不能直接进到列车候车室。地方和部门既要在各自的一亩三分地里画圈,又要看看自己画的圈放在国家的大盘子里是否协调。要多想想如何利他,而不仅仅是利己。“十三五”规划应更加注重各地的主体功能定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发展、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融合”,形成合力。

  二是规划编制应做实专家论证。时下,“专家”常被戏称为“砖家”。为什么?有调查称,79.6%的人认为“部分专家缺乏社会责任感,为利益群体代言”;72.3%的人认为“大量‘伪专家’充斥专家队伍,素质良莠不齐”。各类规划的专家论证常常流于形式。应进一步完善专家参与机制,将专家“一次参与”转变为“长期参与”,明确参与专家对规划的长期权利和责任。

  三是规划编制需要公众广泛参与。从前些年频频出现市民聚集反对污染项目,到最近接连多地市民聚集、签名争取高铁过境,公众对事关自身利益的决策表达诉求的期望越来越强烈。然而,有的地方或许是担心被舆论绑架,在编制规划时往往仍在闭门造车,把信息封得严严实实,根本谈不上公众参与。其实,规划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度,往往决定公众对规划执行的支持度。应切实推进协商民主,构建“三参与一确保”机制,公众决策前参与调研,决策中参与讨论,决策后参与监督,确保决策体现民意、科学有效。建议以各级各类“十三五”规划为契机,利用包括新媒体在内的各种媒体,广泛征求公众建议,凝心聚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四是规划编制应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对于民主监督,在有些地方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一些部门虽然聘请了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监督人员,但有时受聘人员到了现场才知道要讨论的事项,事前不知情、行权难有效。且不说民主监督的政治重要性,就说这些特约人员中专家学者居多、具有广泛代表性,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请他们找找不足、挑挑“刺”,对确保规划的公信力无疑是有好处的。

  五是规划执行应赋予地方一定自主权。例如,在扶贫开发方面,不少地方反映国家规划不接“地气”、管得过死、卡得过严,抑制了基层的主观能动性。我们在调研时了解到,某部门可以花20多万元给深山里的两户居民通电,却不能只花10多万元将居民从山上搬下来,原因是“买酱油的钱不能打醋”。很多地方正积极探索财政资金整合使用办法,但普遍表示难度太大。强调国家规划的权威性是必需的,但绝不是任何事情都要“一统到底”,应处理好严格管理与适当放活的关系,允许地方在不触碰红线的前提下吹好号,唱准调,以最终的实效来检验地方的作为和担当。

  六是抓好规划执行的检查落实。应建立规划信息公开制度,坚决遏制“一任领导,一个规划”现象再度泛滥。应做到“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依法依规督促规划的落实,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要立规则、定制度,对执行规划不力的坚决问责,同时通过规划的可执行性来检验规划的可行性。

  (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

 

 

编辑:水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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