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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部分城市政协提案工作研讨会在厦门举行

2015年06月26日 16:23 | 作者:照宁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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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5日,全国部分城市政协提案工作研讨会在厦门宾馆明宵厅举行。1 - 副本

  6月25日,全国部分城市政协提案工作研讨会在厦门宾馆明宵厅举行。

 

全国部分城市政协提案工作研讨会现场。2 - 副本

全国部分城市政协提案工作研讨会现场。

 

  人民政协网厦门6月26日电(记者 照宁) 6月25日,全国部分城市政协提案工作研讨会在厦门举行。值此会议期间,恰逢中办印发的 《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政协实施意见》)出台。为期2天的会议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政协实施意见》,“加强办理协商制度建设,提高提案工作质量”为主题。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干以胜,福建省政协副主席薛卫民,厦门市政协主席张健等出席会议。与会的全国15个副省级市政协分管提案工作副主席、提案委员会及办公室负责同志,就各市政协在提案办理协商制度建设和提高提案质量方面的经验和做法进行了总结交流,以进一步提升提案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干以胜(中)在会上做重要讲话。3

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干以胜(中)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会上,干以胜指出,目前提案工作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今天,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贯彻了中央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充分反映了各级政协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具有丰富的内涵和鲜明的时代特征,是指引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政协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重要原则,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视,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我们要认真学习并针对提案办理协商充分总结交流经验,深入研究探讨存在的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提案工作尤其是制度建设深入进行。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全国部分城市政协提案工作研讨会 厦门 《政协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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