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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政协委员为生活垃圾分类“开处方”

2015年07月03日 10:08 | 作者:沈明敏 吴建深 | 来源:嘉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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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垃圾分类体现了一座城市的居民文明素质,也是城市发展“垃圾围城”的有效解决之道。桐乡从2014年12月26日,正式在嘉兴地区率先实施城市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

  【市区生活垃圾分类】

  试点,即意味着要为全市下一步的工作提供经验借鉴。在选择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时,桐乡将目光锁定了梧桐街道华立世纪花苑,振东新区市府小区、贝林小区以及市行政中心,有的是封闭式小区、有的是开放式小区、还有行政大楼,丰富的样本可为今后提供可供操作的实践经验和数据。近日,笔者就来到振东小区一探究竟。

  “现在小区环境真的干净多了!”“垃圾分类,政府真的是为我们做了件好事。”……如今走进振东小区,对于垃圾分类尤其是以物换物的绿色存折,居民夸赞的声音不绝于耳。

  据了解,桐乡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四分法”,分成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居民在区别时可注意查看垃圾桶的颜色进行分类放置:绿色的是可回收垃圾桶,回收衣服、玻璃、塑料、金属、纸张等;红色的是有害垃圾桶,回收废电池、电子产品、废油漆桶、废旧灯管等;黄色垃圾桶回收的是不可回收垃圾与其他垃圾。

  “经过前期的广泛宣传,居民已普遍接受‘垃圾要分类’的观点,但要真正落实到自己的生活中并长期坚持很难。”振东社区党总支书记叶宇告诉记者,落实难主要是居民缺乏参与垃圾分类的动力,积极性难以提高,在这一点上,叶宇认为,桐乡在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中推出的绿色存折模式很管用,“居民以可回收垃圾兑换相应价值的日常用品,通过经济杠杆鼓励居民参与垃圾分类。这一模式,很快让垃圾分类在小区居民中流行开来。”

  可回收垃圾定期有人上门来收,还能换得高于市场价的实惠,居民们的积极性自然高涨。而垃圾收集后,对可回收垃圾进行出售获利以支撑“以物换物”的可持续,对不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填埋焚烧,有害垃圾转交给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据了解,目前市区生活垃圾分类进展顺利,社会各界反响良好。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与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相比,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更为面广量大,难度可想而知,桐乡选择了石门、屠甸作为试点区,在农村实行“两分法”,分成可堆肥垃圾,包括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腐烂瓜果、零食碎末、死亡动物粪便等;还有不可堆肥垃圾,即塑料包装壳、废橡胶制品、泡沫制品等。具体如何操作,我们走进石门镇殷家漾村一看便知。

  “我们采取每户一个厨余垃圾收集小桶,再每2至3户提供两只大桶,农户按可堆肥与不可堆肥进行分类,管理人员定期到户进行收集并登记评分,农户每月凭积分可兑換相应的奖品。”据殷家漾村村委会工作人员介绍,因为分类方式简单加上积分换奖,农户的垃圾分类分类热情也颇为高涨。

  至于垃圾收集后的处理方式,去年底,殷家漾村垃圾中转站引进设备,采用微生物发酵资源化处置模式,将分类收集的有机废弃物包括厨余垃圾、废弃果蔬以及禽畜粪便等经过粉碎后,投入微生物有机废气处理机里,通过一段时间的发酵处理,最后成为有机肥料,造福农民。

  想象中,要改变农民传统随地丢垃圾的陋习很难,但从石门、屠甸的试点效果看,农民对于垃圾分类的接受程度高,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进展也较为顺利。

编辑:薛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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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桐乡政协委员 生活垃圾分类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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