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协·协商>建议 建议

农民大病致贫形势仍然严峻

基层政协呼吁:政府多管齐下 为大病家庭提供多重保障

2015年07月06日 09:21 | 作者:李保 卜天念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农村居民大病致贫返贫问题已成为我国部分地区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为了解农村居民大病致贫返贫情况,今年,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政协就“农村居民大病致贫返贫现象”进行调研。

  农村居民大病致贫返贫形势严峻

  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6个乡镇共有农村居民100619户,335610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共有299279人,参合率为89.2%。根据调查结果显示,资阳区农村居民大病致贫返贫人数为1672人,占全区总农业人口的4.98‰,与国家卫计委报道的全国大病率2‰至4‰相比,高出将近1‰。据调研组横向了解,益阳市其他县市区的情况也基本相似。

  通过调研走访发现,大病致贫返贫户生活现状令人担忧。

  由于劳动能力丧失,大病家庭收入减少。目前农村居民大病患者有年轻化的趋势,40-60岁居多,调研走访的20户大病户在这个年龄范围的有12户,他们在农村是主要劳动力,大病过后不但拖垮了家庭的经济,更因劳动能力的丧失使家庭陷入困境。同时,走访的村民中,有11户是上有老,下有小,由配偶去打工以维持日常生活,每月收入1000-1800元不等;有5户靠子女接济,每月只有300-500元生活费;有4户除享受低保外再无其他收入。以上家庭对因病所欠债务及大病的后续治疗费用根本无力承担。

  由于昂贵的医疗费用,患病村民往往负债累累。据调查,在农村贫困户中,因病致贫的占到50%。20户村民中,大病后全年医疗费用在3-5万元的有7户,5-10万元10户,10万元以上3户。除2户没有欠债外,欠1-3万元7户,3-5万元5户,5-10万元4户,10万元以上2户。

  据走访了解,因大病致贫返贫户的生活困苦、精神承受着压力。有的家庭无钱治病,子女无钱上学,连日常生活都难以维持。新胜村的龚殿游和宋世英夫妻俩,丈夫70岁,1994年遭车祸致双目失明,一直都是妻子照顾生活起居。世事难料,66岁的妻子于2012年8月患脑溢血,在益阳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一个月,共支付医疗费等5万元,负债2万多元,无力进行康复治疗,落了个中风瘫痪,生活不能自理。虽有一儿三女,但都不能在身边照料,生活非常艰辛,饮食靠邻居送饭送菜,吃一餐没一餐。

  “乱投医”、“过度治疗”加重大病村民负担

  调研发现,农村居民大病致贫、返贫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原因。主观方面,患病农民容易病急乱投医,增加医疗成本。农村居民患上大病,就好像遭遇了灭顶之灾,一时之间不能根据病情理智地选择就医地点,有的一味选择大医院,有的甚至相信医托和游医。同一病症,在区内二甲医院治疗或许10000元以内能解决问题的,村民们舍近求远相信区外、甚至市外的医院,所花医药费至少在3-5倍以上,而报销比例却比在区内医院要低很多。如流源桥村曾明(化名),患肺TB,大咯血,生命垂危,在四医院治疗无效,医院建议转省级医院治疗,他听信旁人转到长沙市中心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共5万余元,报销1万元。而他如果选择肺TB在省级的定点医院省结核病医院就诊,报销比例将高出20%以上。

  此外,还存在部分五保户为了享受医保优惠过度治疗的现象。资阳区正常人群的住院率为11%,而2013年五保户住院率为50%。由于《资阳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五保对象区内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全额减免实施方案》规定:凡是经该区民政部门审核发证参加新农合,并在区、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农村五保对象,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基本治疗所必需项目范围内发生的医药费用可以享受全额减免(由新农合报销75%,民政负担25%),并对其自费部分再由新农合和定点医院分别减免10%。这一举措,使资阳区3000多户农村五保户充分享受到了政策的优惠性,但也滋长了一部分五保户的劣根性,如出现小病大养、有病久治,有的甚至认为,反正医疗费报销,住医院比住家里好,于是赖在医院不肯回家,经常要民政局、医院、村委联动才能将其接回家。五保户过度医疗的出现,一方面占用了新农合基金,另一方面也增加了民政局、医院、村委的负担。

  大病报销比例低、救助渠道不足

  除了病患及其家庭的主观因素外,大病致贫、返贫最大的原因是农村家庭的经济抗风险能力低,而医保大病报销以及大病救助仍然不足以为他们提供有力的保障。

  从客观原因分析,农村居民虽然已经能够通过多种经营和外出打工逐步摆脱了贫困,但大多数家庭没有产业支撑,并不富裕,为数不多的存款难以支付治疗大病的高额医疗费用,即使较为富裕的农户,一旦家庭成员有人患上大病,也会重返贫困。

  当前的大病报销和救助制度为大病家庭提供的支持十分有限。以资阳区为例,根据资阳区合管办提供的各级医院就诊医疗费报销比例为29%~71%不等。据调研组统计,资阳区2013年医疗费用支出在2万元以上的有1163人,他们共支出医疗费用5021万元,而报销金额只有1673万元,平均报销比例仅为33.3%。

  事实上,越是大病,到大医院就诊的越多,医疗费用越高,而新农合报销比例越低。我们走访的资阳区长春镇流源桥村、新桥河镇新胜村的20户大病致贫返贫户病人就诊医疗机构可以看出,省级医院就诊的占了50%,费用大多在5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仅为30%左右,大部分费用都只能自己承担,形成了家庭灾难性医疗费用支出,患大病的农村居民致贫返贫也就不可避免了。如新胜村村民龚妹英因患乳腺癌,在省肿瘤医院及市中心医院手术、化疗共用去医疗费等10万余元,报销医疗费不足3万元。

  相比于大病医疗所需的花费,目前部分地方配套的救助只是杯水车薪。以益阳市资阳区为例,据资阳区民政局统计,2012年1月至2014年5月,共对3515名农村居民实行了大病医疗救助,共支付救助金663.9万元,人均1889元,每人救助额几百至四千不等,对缓解农村居民大病致贫返贫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大病医疗救助金救助面过大、救助额偏低,难以达到解困效果。

  目前大病救助机制单一,仅有民政部门一家的“大病医疗救助”,金额也有限,每人2000元左右,对于高额医疗费用来说,只能是无济于事,难以达到济困解危的效果。

  推行大病保险

  为大病家庭提供多重保障

  为了能有效缓解农村居民大病致贫返贫现象,建议:

  首先,做好针对大病患者及其家庭的宣传服务,合理引导就医:加强新的医疗服务模式的宣传,引导选择正确的首诊医院。同时,为他们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有序的医疗卫生服务。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新农合制度的有关规定,准确把握住院标准,完善入院、出院手续;严控住院时间、住院费用;严禁实施乱检查(除常规检查项目和根据病情需要的检查项目以外的检查一律视为乱检查)、滥用药、不合理收费。杜绝小病大治、小病大养及五保户过度治疗现象。

  其次,提高大病报销比例,加大救助力度。新农合报销政策在民生普惠的同时,要重点关注大病医疗费用的报销。随着新农合基金的增加,适当提高医疗费报销的起付线,增加大病报销比例,特别是贫困家庭大病报销比例,从而减少大病医疗费自付费用。

  第三,由政府主导推行大病保险。大病保险试点已在全国28省份全面推开。实践证明,开展大病保险,有利于减轻农村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有利于健全农村医保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议根据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4〕1号)的精神,在实施新农合制度的同时,建立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大病保险新模式。由政府制定基本政策,确定好筹资标准,组织好大病保险资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机构以保险合同方式承办,自负盈亏。再者,大病保险资金由新农合基金提取,按照起付线的高低确定提取金额。根据资阳区2013年医疗费用3万元以上的大病患者测算,如果起付线为2万元,则每年需支付大病保险金为750万元左右,人均提取25元,再由商业保险机构承担兜底风险。三是实行市级统筹。只有通过市级统筹,才能壮大大病保险基金规模,实现全市平衡运作,把基金运作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作者单位:湖南省益阳市政协)

编辑:薛鑫

关键词:基层政协呼吁 为大病家庭提供多重保障 政府多管齐下 大病致贫返贫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