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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履职意识 发挥主体作用

2015年07月28日 08:17 | 作者:王璋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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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无论是履行职能、反映社情民意,还是联系各界人士、增强政协工作活力,都离不开委员的参与和作用的发挥。委员们只有树立强烈的履职意识,才能为改革发展献计献策。

一、 增强学习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学习是委员提高素质、增长才干的重要途径,是更好地履行职能的基础和前提。一要学以明志。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以此提高政治素养、坚定理想信念。二是学以立德。注重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学习,吸收前人在修身处事、治国理政等方面的智慧和经验,养浩然正气,塑高尚人格。三要学以增智。在认真学好政协知识、政协理论、政协经验的同时,根据实际需要选学必需的经济、科技、文化、法律及其他方面的知识,做到明上情、晓政情、通民情、知外情,不断拓宽视野,提高履职能力。

二、 增强使命意识,积极参政议政。作为政协委员,就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着眼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提出高质量意见建议。一要提升责任感。政协委员是各界的代言人。关注社会,关注发展,积极踊跃地参政议政,是每个委员的职责。二要强化大局观。建言献策是为民代言、为民立言。因此,想问题、提建议,应立足宏观,把握大局,把重点放在对改革发展稳定深层次矛盾的分析上,放在对党和政府所关注重大事项的研究上,放在对促进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上。三要立足高标准。提出“先于”“高于”“优于”别人,有价值够分量的建议,就必须找准问题。多讲给人启示的话、多讲引起共鸣的话,力争使一份建议产生一分成效、一个意见推动一项工作。

三、 增强服务意识,做好解疑释惑。政协作为各党派、各团体、各族各界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委员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等方面的优势突出。一要当好“信息员”。注重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现象或苗头,并及时反映,协助党委、政府及早做出预判,化解矛盾。二要当好“宣传员”。积极向各界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形成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合力。三要当好“调解员”。多说有利于上下团结的话,多做有利于各方和谐的事,积极引导各界人士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做好理顺情绪、增进共识、稳定人心的工作。

四、 增强担当意识,加强民主监督。要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正确认识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要“能”监督。监督不是靠权力,而是靠水平;不是靠“说了算”,而是靠“说得对”。委员们不仅要学习有关政策,还要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在“懂法”“懂行”“知情”上下工夫,努力做到“监在关键处,督在点子上”。二要“敢”监督。要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监督职能。敢于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良作风提出意见。三要“善”监督。正确处理好民主监督与支持工作的关系,做到既指出问题,又肯定成绩;既提出批评,又给出建议;做到监督而不监管,参与而不干预。既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又注重依靠政协组织整体作用,利用集体智慧,提高监督成效。

五、 增强实干意识,提升履职水平。政协委员是社会各界的优秀代表,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有独特作用。一是政协委员中的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要有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的能力、应对各种复杂局面的能力、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本单位和本部门工作深入开展。二是政协委员中的专业人才,要发挥优势、各显其能。积极开展科技攻关、人才培训等活动,切实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民生。三是政协委员中的企业精英,要加快发展、做大做强。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协调好企业改革发展中的各种利益关系,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富而思源,回报社会。

  (作者系河南省郑州市政协主席)

编辑:付鹏

关键词:政协 政协委员 委员履行职能 委员履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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