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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重在有效实施积极落地

———访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大学校长助理兼商学院院长徐玖平

2015年07月28日 16:17 | 作者:孙琳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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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国企改革:重在有效实施积极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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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企改革,如火如荼、方兴未艾。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长春考察调研国企时,强调“搞好经济、搞好企业、搞好国有企业,把实体经济抓上去”。显然,这是对新一轮国企改革的新要求。

  当前,国企改革的进展如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是什么?重点突破的瓶颈是什么?有效推进的路径是什么?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大学校长助理兼商学院院长徐玖平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应以国有资产资本化改革、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企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等为内容,推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国有资本监管是破题切口

  据了解,传统的“国资委———国企”两层架构,国资委兼有出资人与监管者职能,对企业干预过多过细,不利于企业自主经营和国有资产资本化运作。国有资产管理分割,形成部门壁垒,难以统筹规划,导致运营效率低、管理难聚合,影响国有资本的统一优化配置。

  对此,徐玖平强调,“要推进国有资产资本化改革积极落地,就需要构筑分层次、全覆盖的国有资本统一监管体系,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效益。”他建议,应加快建立以出资关系为基础,授权经营为保障,形成“政府部门政策监管、投资主体业务监管、国企自身内控监管”为一体的严整的国资监管体系。要稳步推进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国资委应承担国资统一监管职责,牵头研制国有资本战略布局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的统一政策;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的直接出资人,打造市场化运作平台,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是实施路径

  企业制度,决定其前途和方向。国有企业制度是否完善,直接影响着国企改革的进度与成效。然而,部分国企现代企业制度尚不健全,经营机制市场化还不到位,企业活力较差、效率较低;法人治理结构往往难以规范,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边界模糊、职责不清、协同不够,相互制约;职业经理人制度亟待完善,选人用人不够市场化,对经营者激励不够、约束不力。“完善国企现代企业制度,是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提高国有经济发展质量的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徐玖平表示。

  徐玖平提出,应从三方面积极推进国企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一要协同推进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产权和资产交易、资本管理、人事和分配制度等各方面的制度建设,积极创新市场化经营机制,多渠道解决国企历史遗留问题,促其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二要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理顺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和党组织的关系,明确各自职责、健全决策制度,构建“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法人治理体制,推进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要积极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稳步推进实施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和业绩化计酬,使国企的用人制度、薪酬制度和激励机制更好地适应市场化和国际化要求。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是关键抓手

  “国企改革,离不开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有效执行;国企发展,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是关键。”在谈到国企人才话题时,徐玖平对本报记者说。

  针对近日社会热议的“国企薪酬改革”话题,徐玖平说,要发挥市场配置人才的决定作用,建立与市场化选聘相匹配的国企高管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适时推行薪酬制度的行业对标和市场接轨,合理构建业绩考核与绩效薪金挂钩的薪酬体系;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对国企高管采取业绩股票、股票期权等激励方式,分享企业改革发展成果。

  国企人才流失也是眼下要解决的难题。徐玖平建议,应集成内外资源,构建人才多向流动平台。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人才流动机制和政企之间、国企之间人才交流机制,构筑人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多向流动平台,创造优秀人才“想做事、能做事、做成事”的有利环境,促进不同岗位、不同企业、不同机构之间的人才交流。

  国有企业领头人,是国企改革的领路人、国企发展的领航者。要培育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国企领导人,必须推行监管分离。徐玖平认为,要建立协商民主制度,完善责、权、利对等的交互作用机制,形成董事会运转有序、经理层经营有方、监事会监督有力的协同治理格局;积极推行企业领导人员契约化管理,合理设置经营者的资产和经营责任,制定任中和离任考核办法、加强审计力度。政府不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真正发挥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作用,实现政府从管资产向管资本的根本性转变。

 

编辑:巩盼东

关键词:国企改革 四川大学校长助理 徐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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