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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组织部副部长被查 曾被女商人举报索贿百万房产

2015年07月28日 21:22 |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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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世雄看中的房子所在小区门口。

常世雄看中的房子所在小区门口。

 

  2013年,经人牵线,常世雄与李柳欣达成合作意向,由思堂公司承接湖南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干部职工宿舍危房改造工程(下称危房改造工程)。

  李柳欣说,就在合作协议已经拟好,只差双方签字时,常世雄又要求她对老干部活动中心新建金秋楼的一楼餐厅进行“高标准装修并承包”。常世雄把这作为思堂公司承建危房改造工程的一个前提条件,“要考察考察我们的实力”。

  虽然思堂公司此前从未涉足过餐饮行业,但因担心失去危房改造工程,又考虑到餐厅即使亏损,也可以在危房改造工程中赚回来,李柳欣答应了上述条件。

  同年7月12日,湖南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和思堂公司签订了危房改造工程合作协议和金秋楼一楼餐厅租赁合同。

  李柳欣在举报信中说,签订合同不久,常世雄即开始向其索要一套九峰小区的房子。九峰小区是湖南的“省政府公务员小区”,小区有在南方非常稀缺的供暖系统。此外,小区虽是多层,却配有电梯。

  “签订合同才十多天,就敢明要,于是几次都婉拒了”。李柳欣称,自己当时对常世雄的胆大妄为很反感。她说,买房的事情常世雄亲自问过几次,又通过中间人来催促。中间人称,“(危房改造工程)项目迟迟没有启动,就是因为你还没送房子给常部长”。

  李柳欣最后下了决心,开始通过房屋中介在九峰小区寻找房源。跟着房屋中介,李柳欣还有常世雄一家三口(常世雄、其妻罗晓玲和女儿)看了三套房子。最终,常世雄看中了九峰小区一区17栋的一套161.05平米的房子,房子还配有杂物间和车位。

  负责介绍房屋的中介公司经理许某证实,看房时“李姐”和“罗姐”一家三口来的,但最后谈价的是“李姐”。

  2013年8月21日,卖方杨某、李柳欣及中介公司签订一份三方买卖合同。

  合同显示,房屋总售价为165万元,须于同年8月28日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合同上,甲方是卖方杨某,乙方是买方宋某,丙方是中介公司。

  李柳欣说,之所以签宋某的名字,是为了防控风险,“毕竟第一次做这种事情”。

  中介公司经理许某证实,签字的确是李柳欣,当时李称是代签。他说,中介公司的三方合同只表示房屋买卖交易达成了,“有人买有人卖”,但房子具体落户给谁,这是买房人自己的事情。

 

  李柳欣在举报信中写道,合同签订后,打电话告诉了常世雄,“常世雄说非常感谢,见面后又给他看了购房合同”。

48. 5万元的“登记价格”

  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留存有此次交易的正式合同,合同显示:“经过甲、乙方双方议定,该房屋转让成交价为48.5万元”。

  但李柳欣称,48.5万元只是当时常世雄妻子罗晓玲存入监管账户的资金,其余100多万房屋差价,是她用现金直接支付给了卖方杨某。

  根据《长沙市二手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买卖双方签定合同约定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房价款,先由买方将双方约定的房价款存入第三方监管账户,待过户、缴税等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银行再将买方存在监管账户内的资金转给卖方。

 

 

编辑:曾珂

关键词:湖南常世雄被查 湖南组织部副部长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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