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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协推进协商民主的三个抓手

2015年08月03日 08:08 | 作者:岳俊友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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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多年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基层政协推进协商民主必须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抓学习培训,夯实政协推进协商民主的基础

  一是充分利用传媒把各级党委加强政协协商民主的要求传达到广大群众之中,努力营造推进协商民主的浓厚氛围;二是定期邀请上级政协和高等院校的领导、专家作辅导报告,不断提升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中必备的理论素养;三是积极主动地向上级政协争取,举办专题培训班,让各地更多的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接受更高层次、更加系统的培训。

  抓机制建立,畅通政协推进协商民主的渠道

  一是协商议题的提出和确定机制。坚持每年年初由政协各专委会与对口联系部门和委员界别联组研究提出当年的协商议题,经政协党组、主席会议审定后,纳入政协年度重点工作统筹安排,报党委批准实施,作为开展协商活动的主要依据。在四川省巴中市,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今年联合印发了《2015年度协商工作计划》,联合召开协调推进会,要求各县(区)党委、政府、政协和市级相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二是协商活动的安排和实施机制。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交、提请政协协商的事项,应提前送达较为详细的协商材料,政协也要及时确定协商形式、时间和参与协商的人员,坚持协商前调研,充分准备;协商中发扬民主,畅所欲言。三是协商成果的转报机制。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协商提出的各类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政协机关要及时整理,以协商意见书面函报送党委、政府参阅。四是意见建议的处理和反馈机制。党委、政府领导对政协协商意见书面函作出批示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和办理落实,并将办理情况及时书面回复给政协。

  抓精心组织,完善政协推进协商民主的体系

  坚持重大问题整体协商。在政协全会上,除对“一府两院”报告和财政、计划等有关报告开展集体协商外,要高度重视大会发言的组织工作,努力使每一个大会发言都能突出经济发展的重点,抓住社会关注的热点。对全会分组讨论中形成的新意见、新建议、新观点,要组织界别联组委员充分讨论,邀请党政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参加,面对面交流协商。

  坚持重点问题专题协商。要坚持“求精不求多、求深不求广”的原则,每年选取党政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点课题作为调研视察课题和常委会议政主题。协商前要组织委员广泛深入地开展视察调研,力求提出的协商意见更真实、更客观、更准确;协商后及时形成专题报告,供党政决策参考。

  坚持专业问题对口协商。针对一些具有全局性、整体性和宏观性的问题,可采取举办专业论坛、专题研讨或持续跟踪等形式进行深度协商,助推发展。

  (作者单位:四川省巴中市政协)

编辑:付鹏

关键词:巴中市政协 政协 协商民主 岳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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