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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保驾护航

2015年08月06日 14:55 | 作者:苏士亮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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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治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保驾护航

  强化法制保障、提升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法治化水平行在当下,正合时宜。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深入推进依法治军纳入依法治国的总体布局。军民融合发展作为国家战略,也需要法治来保驾护航。习近平主席突出强调“要强化法制保障,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这为我们在更高层次走军民融合发展的路子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我国军民融合式发展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领导下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然而从实践中看,一些领域军民融合的利益关系难以理顺、诉求难以平衡,许多深层次的矛盾问题不断涌现,难以有效解决。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法治建设相对滞后是走不开、深不下的根本原因。

  首先是法治氛围不够浓厚。“大融合、大法治”理念在军地双方都还未深入人心;“人治”思想普遍较重,有时要靠感情来维系,靠关系来协调,靠照顾来落实;在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上,行政调控手段居多,法律调节方式偏少。其次是立法规划不够系统。军民融合的基本法、专业法存在空缺,配套法规不完善。三是法律效力不够权威。许多领域的立法位阶较低,起统领性的关键法律缺位,意见办法多,法律法规少,对军民融合的主体难以形成有效约束。四是军地协调不够顺畅。在法律规定的规划上高层统筹不够,军法民法相互矛盾、军民技术标准互不衔接、军工领域“门槛”过高等问题还较为突出,影响了军民技术双向转移和“民参军”的热情。

  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关键之年,强化法制保障、提升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法治化水平行在当下,正合时宜。

  应牢固树立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深入开展军民融合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各级自觉培树法治信仰,深刻领会习近平主席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丰富内涵,自觉把法治理念贯穿于军民融合发展全领域、全过程和各环节,勇于打破传统束缚、利益壁垒、体制障碍,按照法治观念和法治逻辑去观察、分析和解决军民融合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军地各级领导要自觉学法守法,军地宣传、司法部门应密切合作,宣扬法治理念、倡导法治思想、构建法治文化,营造透明有序、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军民融合各主体应坚守法律底线,坚持靠制度不靠感情、凭实力不凭势力、走程序不走关系,真正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难事靠法”内化为思维习惯,外化为自觉行动。

  应加快构建配套衔接、权威高效的军民融合法律法规体系。程序上应注重循序渐进。首先要“清”。对国家和军队现有法律规章进行全面清理,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拟定法规建设规划;其次要“改”。从立法源头上对《立法法》、《军事法规军事规章条例》等统领性法规进行充实完善,对《国防法》、《国防动员法》等基础性法规进行修改补充,保证立法进程有法可依;再次要“立”。重点是加快制订军民融合式发展专门法规的步伐,抓紧展开综合性立法调研,制定出台《军民融合促进法》。对经过实践检验的一些成熟的政策性意见及时上升为法律;最后要“废”。对明显滞后于形势发展变化、不协调不配套甚至相互冲突的政策法规进行废止。

  应切实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国家统筹经济和国防建设领导小组应发挥好统筹指导职能,加强对法规建设的顶层设计,对立法项目进行通盘考虑、整体论证、综合归类,制定清晰的路线图;应成立由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军委法制局牵头,国家部委和军委总部有关部门组成的高层协作机构负责军地日常协调,并建立完善调查分析、需求对接、信息传递和联席会议等制度,提升立法工作效率;军地各级应着眼“共享、共赢”,统筹“市场”与“战场”需求,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探索建立地方性、行业性、区域性政策法规。

  应不断深化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法规建设理论的前瞻性研究。提升军民融合的法治化水平,必须有先进的理论作牵引。一要加强纵向的归纳总结。紧密结合我国实施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历史,认真分析研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人才培养、社会化保障、国防动员、信息化资源建设与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基本内容、发展历程和现实需要,总结研究与社会主义宪法基本原则相符合、与市场经济要求相协调、与富国强军目标相统一的中国特色军民融合法规建设模式。二要注重横向的吸收借鉴。世界各国军民融合发展模式比较典型的有四种:美国的“军民一体”、日本的“以民掩军”、俄罗斯的“先军后民”,以及以色列的“以军带民”。这些国家尽管发展道路不尽相同,但在正确处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关系、在国家体系和法律建设层面如何推进军民融合等方面,都有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教训。三要强化重点问题的集中攻关。围绕如何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破解制约和影响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和政策性问题展开调研论证。当前,应重点解决好基本法立法空白、专业法层次较低、配套法互相冲突等问题,努力以重难点问题的解决带动法规建设整体协调,推动军民融合由协调性融合向制度性融合转变。

  (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海军原副司令员)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强化法制保障 法治 军民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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