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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红包税收新规将出:按“偶然所得”征税20%

2015年08月07日 18:32 | 来源: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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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网络红包税收新规将出:征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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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网络红包税收新规出炉,国家税务总局此前曾表示个人之间发放无需缴税

 

◎每  经记者 胡健

  有媒体报道称,7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已发出《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税总函 [2015]409号)(以下简称通知)。

  消息显示,该通知已下达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等单位。目前该通知尚未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发出。如果消息属实,意味着网络红包征税时代正式到来。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官方也没有回应此事。对此传闻,腾讯昨日给《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回应是:不予置评。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多方求证后得到一些信息,从税收征管法理角度,红包税落地的可能性很大,但目前地市级还没有得到相关通知。

  红包税由发放企业缴纳

  目前透露出来的部分规定显示: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应当按照偶然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

  这意味,红包税是由发红包一方缴纳,但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在征税范畴。

  企业派发红包缴税国内已经有案例。今年4月份,江苏东台一家公司参加某电视台的综艺节目,为了使得宣传效果更好,现场发放了300万元的微信红包。回到东台后,该企业向地税部门缴纳了75万元的个人所得税。

编辑:王沥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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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网络红包税收新规 偶然所得 征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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