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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证施食抗癌症

2015年08月12日 09:24 | 作者:张文彭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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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医营养学认为,肿瘤病人的饮食疗法,宜根据食物本身的四气五味和归经的性质,结合病人的情况,及四时气候、地理环境、生活习惯等变化,实施“辨证施食”,选食配膳宜因病而异、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因季而异、因治疗方法而异,这是肿瘤患者中医食疗的基本原则。张文彭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员,教授,北京弘医堂中医医院出诊专家。从事临床30余年,在中医药治疗老年病、肿瘤等疾病及哮喘针灸治疗作用机理探讨方面颇有建树。发表有关中西医结合临床老年病学、呼吸病学、针灸学等方面的学术论文40余篇,主编出版肿瘤病、高血压、糖尿病及溃疡病防治方面的临床专著4部。

  46岁的周女士是一位宫颈癌患者,目前正在接受化疗。因化疗的副作用,她常感到口淡无味、精神倦怠、四肢寒冷、腰酸背痛、便溏,且白带较多、质地较稀。寻求中医调理。中医专家告诉她要辨证施食,根据她的症状可判断为脾胃虚弱,肾气不足,食疗可选用羊肉汤,将党参30克、白术50克、茯苓50克、枸杞子50克、肉桂10克、当归50克,合羊肉1000克共炖,至羊肉烂熟即可。其中,党参、茯苓、白术健脾益气,枸杞子、肉桂温肾散寒,当归补虚养血,而羊肉性温热,可补气血,益肾气。

  食疗应遵循祛邪、扶正之法

  周女士使用的食疗方源于东汉张仲景所著的《金匮要略》,该书中记载着当归生姜羊肉汤治疗妇人腹中痛而见下元虚寒者。可见,中医辨证施食由来已久。

  在中医里,药物有寒、热、温、凉之别。食物同药物一样,禀受自然之气也有寒、热、温、凉之性,酸、苦、甘、辛、咸之味及归经之能,此即为中医饮食疗法的理论基础。正是因为如此,食物可以走行脏腑气血,发挥调整阴阳的作用。由此可以看出,癌症病人康复饮食的基本原则为辨证施食,各适其宜。

  具体而言,癌症病人的食疗应遵循祛邪与扶正的法则。祛邪即是选用对癌症细胞有抑杀作用的食物,如食用海参治疗皮肤癌,食用鱼鳔治疗食管癌、胃癌,食用猴头菌治疗贲门癌、胃癌等。扶正即是选用对机体气血阴阳亏虚有补益作用的食物。癌症之发病多因正气亏虚,手术、放疗、化疗等又往往损伤正气,因此扶正之法在肿瘤食疗中作用尤为重要。

  证不同而食有异

  所谓辨证施食,从字面上理解即根据不同的病证来选配食物,如虚证宜用补益之品,实证宜用祛邪之品,表证宜用发散之品,里证宜用通泄之品。肿瘤病人如辨证为毒热炽盛,则宜食用一些具有清热解毒作用的蔬菜,如荠菜、马齿苋、苦瓜等,以及属性偏凉的鸭肉、鸭血、芦根、芦笋等,而不宜用红参、桂圆、荔枝、鹿肉、羊肉、狗肉、大虾等温补性食品。又如肿瘤病人术后食欲不振,腹胀,属于脾胃虚损,宜用山药、茯苓、莲子、鸡内金、麦芽等,以健脾和胃。白粥是常用的健脾补虚之品,《医宗金鉴》中讲道:“新愈之后,脏腑气血皆不足,营卫未解,肠胃失和,惟宜白粥自养。”

  针对一种疾病可表现出多种不同的证,在选择食物时,亦有差别。如肠癌泄泻,属湿热内蕴证,宜食用马齿苋;属食积中焦证,宜食用山楂、萝卜;属脾胃虚弱证,宜食用莲子、藕。胃癌疼痛,属气滞壅塞者,宜食桔子,不宜食柿子;属胃阴不足证,应食水分较多的水果,而不宜食干果。

  因人因病合于四时

  凡于疾病有利的食物皆为所宜,凡于疾病不利的饮食则皆为所忌。癌症患者的饮食宜忌应因人因病而异。人体正气有强有弱,病人的病情有轻有重,治法也有汗、吐、下、和、温、清、消、补等不同,故饮食的宜忌也应与其相适应。一般而言,食物性味与病性相同者(如热证用辛辣之品)当予禁止。肿瘤病人早期多邪实,中期多虚实夹杂,晚期多正气虚衰,不同部位的肿瘤又各有其不同的临床特点,因而更应注意饮食因人因病而异。

  癌症患者饮食宜忌要与病变寒热阴阳之属性相结合。如癌症病人毒深热甚,口渴烦躁,发热不退,大便秘结,宜多吃水果,如西瓜以及一些清凉健胃、消渴除烦之品,切忌过食生冷油腻之物。某些消化道肿瘤病人术后或某些病人放疗后出现胃阴不足、口干纳少等症状,这时应当忌辛热、香燥伤阴的药物和食品,而以养阴清热和胃的食品为宜。

  癌症患者的饮食宜忌还要与四时气候相适应,这与人的养生之道相通。春夏应少食温燥发物,如狗肉,羊肉等;秋季宜少食辛热食物,多食水分较多的水果、蔬菜;冬季应少食苦寒伤胃的食物,宜进食温热性的食物等等。

  目前,癌症的治疗以西医为主,其实,中医治疗癌症的作用不可忽视。特别是中医在癌症患者术后康复及放、化疗期间和结束后的调理上,可起到良好的效果。所以,中西医结合治疗癌症是不错的选择。

 

编辑:赵彦

关键词:辨证施食抗癌症 因人因病合于四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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