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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国企分类”改革大局已定 混改焦点在经营权

2015年08月18日 10:24 | 作者:赵嘉妮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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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持股应先设立红线

  新京报:今年年初,《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实施,首批改革涉及72家央企负责人。近期,央企降薪的动作不少,甚至涉及非高管人员。新一轮国企改革中,市场化选聘是否就意味着要降薪?

  李锦:央企高管薪酬与效益挂钩,可以使得效益机制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央企高管限薪后,也有利于消除两极分化,调动更多人的积极性,但新政实施半年以来,政策没有及时配套也是事实。导致业内存在不少担忧的声音。因为配套政策没有出台,很多职业经理人与出资人代表同样被限薪,心里自然滋生埋怨情绪。

  国企高管分为两类:一类是出资人代表,包括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一类是职业经理人,包括总经理为代表的经理层。目前,职业经理人都是政府任命。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会实行市场化选聘国企高管中的职业经理人。再一个加速国企中层干部由任命制转化为聘任制,这将是一场触及根本利益的冲击。

  可以预见的是,在国企全面限薪的同时,薪酬改革下一步的方向是加大市场化选聘的高管比例,由市场来定身价,真正实现通过薪酬激励留住人才。市场化选聘不是意味着要降薪,而是加薪的合法化、制度化。

  新京报:降薪的同时,国企改革试点之一的市场化选聘,应该怎样进行?

  李锦:肯定是先试点。可以实行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法,逐步在国企内增加市场化选聘的经理,并制定和完善职业经理人制度。包括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自然会包括建立市场化退出机制。力争通过3到5年,绝大部分国企都按照职业经理人制度选聘负责人。我看,全面推行实施的最后的时间点是2022年,不宜拖得太久。

  到那时,市场化聘任的职业经理人的薪酬会普遍高于董事、监事,甚至高出数倍。现在任命制的干部将面临重新“下海”的选择,特别是国企中年轻的一些干部,将面临走向市场的重新选择。

  新京报:除了高管降薪、职业经理人,国家也提出并强调了另一种激励机制,就是员工持股制度。这个话题曾引起广泛讨论。全民所有的资产,由个人持股是否合理?

  李锦:员工持股确实会提高员工积极性,焕发活力。但现在标准没出来,尤其要强调红线意识。红线没出来,不能随便上马,先试点。

  首先,按功能分类,哪些企业可以持股,国有独资,不可以,市场竞争性的,可以。其次,企业的增量和存量中,增量可以持股,存量暂时不动。第三是持股比例,占百分比,设一条线;第四,管理层、经营层、科技层、基层员工等持股顺序;第五,持股程序化、公开化;第六,谁来监管,监管的权力、责任,包括追责制度。这些红线列出来之后,才能干。如果没有红线,非常容易造成流失。

  现在说重组潮为时过早

  新京报:从南北车开始,央企合并的各种分析和猜测此起彼伏。后来的核电、航运等,都在进行着相关的动作。合并重组,是否已经成为新一轮央企改革的主要方式?行业更加集中,是否是发展趋势?

  李锦:现在说重组潮,还为时过早。但重组目前出现了一个鲜明的趋势,“一带一路”是强力推手。重组后可以增加国际竞争和话语权,需要做大。其中,装备制造业和交通运输业,更为突出。机车、核电、运输、通讯、建筑等行业,做大做强的需要也更为紧迫。再一个趋势是,国内产业强势企业的合并和产能过剩的企业合并重组。目前,前一趋势更热一些,后一趋势要过一段才能热起来。

  国企布局调整与重组,有关部门正在起草文件,作为这次顶层设计的一部分,已经充分重视。可以判断,随着国企改革的步伐加快,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加快,新一轮国企重组活动是可以预料到的趋势。

  我觉得,央企重组应该遵循几个原则:国家需要的原则、企业自愿的原则、市场经济的原则,主业集中的原则、提高效益的原则等。除了像南北车那样出于国际竞争的“合二为一”外,央企重组还要从产业链的角度进行业务整合,整体产能输出,取得国际合作,这样能使国企重组产生更好的效益。

  新京报:怎样看待对于重组产生更强垄断的担心?

  李锦:重组不是简单合并做大就好。我觉得可以采取投资经营公司的构架,“统分结合,内外有别”的方针。同领域企业在海外业务方面通过合并打响中国品牌,在国内依旧保持相对独立的市场竞争状态,这种方式将更符合中国新常态下对企业的要求,有利于国企良性发展。如果简单合并非常容易导致垄断现象,影响上下游包括民企的发展,有可能与国企市场化改革的初衷相悖。

  国企领导人同时承担“企业家”和“党政官员”的双重角色,同时还可以规避两种角色的风险,这种既“当官”又“挣钱”的角色混淆是极大的不公平,社会负效应突出。从这个角度看分类改革也非常迫切。——李锦

  B06-B07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赵嘉妮

 

编辑:玄燕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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