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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政协委员建议加强物业管理建设宜居城市

2015年08月19日 14:04 | 作者:刘翠萍 | 来源:协商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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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和生活质量问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良好的物业管理能将城市规范地管理起来,提升城市品位,增加群众对城市的认同感,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白山市政协委员刘文丰就加强物业管理,建设宜居城市提出建议。

  刘文丰通过调研发现,目前,白山市物业管理方面还存在着物业管理缺乏延续性和稳定性,双方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行业行为管理欠缺,老旧住宅建设遗留问题较多,物业管理权力义务不清;业主缺乏“花钱买服务”的消费意识和履约意识,物业管理收费难,缺乏资金保障等问题。

  刘文丰建议,政府要提高认识,接地气,重民生,要把小区物业管理提高到城市管理的重要位置,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规范和完善。要以解决问题为重点,改善配套设施,拓宽服务范围。要以行政部门为主导,市、区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开展城市维护计划,逐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加大对弃管小区监管力度,帮助协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善物业管理配套政策。引入竞争机制,建立真正的聘用与服务关系,促进物业管理与服务的健康发展。要以部门联动为宗旨,理顺收费机制,健全考核制度。明确实行“属地负责、街道(乡镇)具体组织、社区(居委会)协助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体制,形成“上下整体联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物业管理工作。

  刘文丰建议,要以宣传倡导为依托,营造舆论氛围,依法依规管理。物业管理部门要在小区公示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宣传,尽可能让业主更深入的了解物业服务范围,服务职能和收费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应以人为本,辨别和满足业主的需要,提供精细化服务,重视不同层次业主的个性需求,让业主得到被尊重的心理感受。要以履约服务为核心,突出规范合同,在引导业主树立正确的物业消费意识的同时,还要加强物业企业及业主的履约意识。

 

编辑:薛鑫

关键词:白山市政协委员 加强物业管理 宜居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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