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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返现”猖獗 电商难逃其责

2015年08月27日 14:07 | 作者:谢松波 |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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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5日,广东省消委会向淘宝发出劝诫函,要求加强监管,坚决全面纠正商家好评返现、差评骚扰等不当行为,并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网购消费环境。(8月26日《广州日报》)

  事实上,淘宝商家搞“好评返现”已经有些年头了,这种“商家得好评,买家得现金”的“双赢”互动,买卖双方心照不宣。但消费者在商家的利诱下,很难对商品做出客观评价,这坑害的是后来的消费者。曾经购买者的“前车之鉴”是后来者对商品认知的重要标尺,但诸如“好评返现”、“刷单军团”的出现,让人无法真实衡量商品优劣。

  虽说“好评返现”并非衡量商品质量的唯一标尺,毕竟网购不是一锤子买卖,倘若商品质量存在问题,消费者验货不满意,还是可以退货的。但问题是,很多收到商品的买家,即便不太满意,出于怕麻烦,再加上要自掏快递费,很多都选择“吃哑巴亏”,所以,消费者好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参考系数。

  正是基于此,商家利诱消费者进行虚假评论,是对其他消费者知情权的蒙蔽,这种“求好评”不仅严重违反了公平、诚信等商业原则,也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相关法律规定。

  对于“好评返现”,电商平台也是心知肚明,奈何一直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像淘宝这样的电商平台,如果没有平等、透明的游戏规则,对其品牌和用户黏性,也是一种“创伤”,试想,倘若消费者对商品好坏难辨,遵守规则的商家被“劣币驱逐良币”,谁还愿意继续在这样的平台上购物呢?据资料显示,近几年的电子商务发展速度均超过了20%的发展速度,如此迅猛的发展势头,倘若没有强有力的监管,任“雇人刷单”、“好评返现”这样的潜规则横行,给消费者和有良知的商家带来的损失都将是惨重的。

  对于“好评返现”,谴责无良商家的同时,也要对消费者“见利忘义”的行为进行批判。现实的尴尬在于,在几分钱的红包都能吸引众多手机党的当下,想靠商家和消费者的“节操”和自律来维持规则的平等,显然是痴人说梦。电商平台应责无旁贷地主动承担起监管责任,这既是对商家和消费者负责,也是对自身发展负责;相关部门对于网络商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应加大打击力度,强化法律制裁,只有多管齐下,才能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利益。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消费者 商家 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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