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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答复政协提案:批准上市的转基因食品安全

2015年08月28日 10:38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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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8月28日电 据农业部网站消息,农业部网站日前发布《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506提案答复的函》。在答复函中农业部表示,国际组织、发达国家和我国开展了大量转基因生物安全方面的科学研究,认为批准上市的转基因食品与传统食品同样安全。

  农业部表示,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规遵循国际通行指南,并注重我国国情,能够保障人体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以及生态环境安全。

  一是建立了一整套适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和管理体系。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农业部制定并实施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4个配套规章,质检总局实施了《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15年新修订并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对转基因食品标示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正在修订的《种子法》对涉及转基因植物的相关条款作了修改,《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等也正在修订。我国转基因法律法规体系已日臻完善。

  二是建立了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技术支撑体系。设立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和开展转基因生物安全咨询工作。农业部负责制定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认定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检测机构。

  三是建立了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体系。国务院建立了由农业、科技、环保、卫生、食品药品、检验检疫等12个部门组成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和协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农业部设立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负责转基因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下一步,农业部将积极配合有关立法机关加强转基因法律问题研究,做好相关立法工作。

编辑:巩盼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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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转基因食品 安全 批准上市 农业部答复政协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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