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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老人撑起一把安全“保护伞”

采纳农工党提案 厦门为60岁以上居民投保意外伤害险

由市、区两级财政一起为全市60岁以上的户籍老人统一购买意外伤害险

2015年08月31日 08:41 | 作者:照宁 杨军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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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厦门为全市60岁以上居民投保意外伤害 给老人撑起一把安全“保护伞”

  本报讯(记者照宁通讯员杨军) 近日,一项惠及厦门全市数十万老人的政策在当地各媒体频频获得“点赞”,从今年起,由市、区两级财政一起为全市60岁以上的户籍老人统一购买意外伤害险。这项政策的出台得益于农工党厦门市委的一件提案。

  农工党厦门市委就养老和老年人权益保护等问题开展了多项调研,发现老年人是意外伤害的高发人群,给老年人自己、家庭和社会带来很大负担。根据北京等国内一些城市开办老年人意外伤害险的做法,农工党厦门市委向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交了《建议为全市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险》的提案。农工党厦门市委建议为老年人办理的意外伤害险由市区财政支付保费,以此作为社会医疗保障之外的治疗与康复费用的补充;在政府为每位老年人投保一份的基础上,鼓励老年人自愿多投保,还可以鼓励社会各界以企业捐赠、社会赞助、集体出资、子女购买等形式为老年人购买保险。

  提案得到厦门市老龄委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但提案的办理过程并不十分顺利。个别部门有疑虑,认为厦门绝大多数老年人已经参加了医疗保险,办理意外伤害险会否多余?农工党厦门市委在和提案承办部门的沟通中提出,医疗保险只报销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对老年人意外伤害造成的看护费、营养费,以及子女的误工损失都没有涉及。政府为老年人开设意外伤害险,花费不大,却体现了对全市老人的巨大关爱。开办这样的保险,对承保公司也是一个很好的宣传平台,对相关人寿保险业务的推广是一个积极的促进。

  厦门市老龄委也积极向市政府提出建议,并开展相关方案的制定和与保险公司的联系。经过农工党厦门市委与相关部门的多次沟通,以及社会各界的努力,市政府决定开办老年人意外伤害险,2015年4月,厦门市保监局推出了“幸福安康险”。

  根据方案,厦门市年满60周岁的户籍老人可以每年以27元的投保额,获得最高10万元的意外伤害险。保障地域为厦门市行政区域的所有范围,包括公共场所和个人家庭发生意外致伤残的,均可获得保险公司经济赔偿,意外伤残最高赔付10万元,身故保险责任设定为2万元。参保的第一年,由市财政承担9元,个人只需负担18元。在厦门的外地老人可自愿参保。

  方案公布后,农工党厦门市委在肯定的同时,指出两点不足,老年人自行出资参保,不论是第一年的18元,还是今后的27元,都会给老年人带来参保、交费和出行的不便;自行参保很可能带来投保率不高,承保的保险公司可能出现亏损,今后是否继续办理此项保险就难以保证。为此,农工党厦门市委再次呼吁,由各级财政共同出资,全部承担全市老年人的参保费用,将这件好事办得更好。

  厦门市6区老龄委积极响应,在各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原来需要由老年人自行缴交的其余18元保费,现在由各区老龄委统一投保。至此,老年人每年意外伤害险所需的27元保费由市、区两级财政全部承担。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农工党 厦门市 意外伤害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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