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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处理”专题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召开

2015年09月14日 14:13 | 作者:周霜 通讯员 王才祥 | 来源:联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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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0日,省政府召开省政协“垃圾分类处理”专题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副省长熊建平主持会议,省政协副主席陈艳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省建设厅等16家主会办单位负责人集聚一堂,与提案方坦诚交流、各抒己见,共同商讨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为实现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目标,民建省委会、省政协妇联界别组及7位省政协委员,在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交了第89号《关于科学推进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和第151号《关于加强全省生活垃圾减量化工作的建议》专题系列提案,被省政协主席会议确定为今年的重点提案。对此,省政府及主会办单位高度重视,专门成立办理小组,开展调查研究,征求提案者建议并商有关部门,提出加快制定相关配套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指导各地加快完善全程分类设施体系,加快推进建立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营造共分共享的良好工作氛围等措施。

  熊建平表示,重点提案的切入点非常好、非常准,抓住了垃圾分类工作这一薄弱环节。垃圾分类是个难点,需要法规制度的保障,需要百姓素质的提高,是件大事,也是件难事。为进一步加大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力度,我省将注重规划引领,编制和实施好垃圾分类五年工作规划及每年推进工作计划;出台相关促进管理办法,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吸引社会资金,给予财政支持;做到应地制宜,农村、城市不搞“一刀切”,要有不同模式;做好氛围营造,发挥社会力量,加大宣传,从基层抓起,把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做好。

  陈艳华指出,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是社会关注的老问题,是关系民生的大问题,是生态建设中的基础性问题,是创新社会管理需要探讨的问题,也是浙江发展中绕不开的难题。解决垃圾问题需要一个过程。目前,这项工作存在上下认识仍有差距、宣传发动不够有效、监管机制不够健全、典型示范不够突出、全民动员不够充分等问题。建议垃圾分类从源头抓起,分段落实,社会参与,引导氛围,健全法规制度,同时从自己做起、从今天做起,让每个人都成为环保的模范、环境的卫士。

编辑:薛鑫

关键词:“垃圾分类处理” 提案办理 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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