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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各民族平等团结发展的历史见证

2015年09月24日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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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结构不断优化。1955年新疆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4.4:26.1:19.5,是典型的以传统农牧业为主体的产业格局,三次产业的就业结构为86.9:6.1:7.0。到2014年,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6.6:42.6:40.8,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为45.4:16.0:38.6。初步形成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服务业占重要地位的现代产业结构。1978年后,新疆加快所有制结构调整。发挥公有制主导作用,形成了石油、有色、化工、钢铁、煤炭等支柱产业体系,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1978年,新疆个体工商户仅为4168户,2014年达到72万户。2014年,民间固定资产投资4066.93亿元,投资贡献率达48.2%。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增速高于整个工业经济增速5.4个百分点,对规模以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为33.8%。

  基础设施日趋完善。2014年,公路通车总里程达17.55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4316公里,是2009年的5倍,排名从全国第27位跃居第12位;农村公路总里程13.5万公里,乡镇通达率为99.93%,乡镇通畅率为98.21%,建制村通达率为98.71%,建制村通畅率为84.88%。铁路运输从无到有,不断发展,2014年铁路总里程达到5760.2公里。开通乌鲁木齐-兰州高速铁路,跨入高铁运营新时代。建成了贯通东西、连接南北疆、衔接内地、沟通欧亚的铁路运输干线。1978年,新疆仅有1个民航机场、9条区内航线。2014年,已建成运营16个民航机场,开辟了155条航线,通航总里程16万多公里,成为中国拥有机场数量最多,开通航线最长的省区。

  水利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各族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新疆水库数量由1949年的3座,总库容5234万立方米,发展到2014年的538座,总库容达到169.08亿立方米。2010年以来,新疆先后将农业高效节水工程、“定居兴牧”水利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确定为重点民生水利工程加快建设。到2014年,示范带动全疆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770万亩,建设规模全国领先。改善灌溉面积398.49万亩,新增人工饲草料地372.08万亩,年净增精料和干草303万吨,为10.6万户牧民定居饲草料地建设提供了水源保障。农村建成大小水厂1315座,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125.63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96%以上,有效遏制了水源污染导致的地方传染病、多发病的流行。

  电力工业发展迅速。2010年以来,“疆电外送”哈密南-郑州±800千伏首条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投产运行,准东-华东±1100千伏线路配套电源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全区电网由110千伏到220千伏联网并到750千伏高等级电网主网架。2014年,电力装机容量已达到5464万千瓦,发电量2091亿千瓦时,“疆电外送”175亿千瓦时,输电线路总长65656公里。新能源装机容量已占全区电力总装机的20.1%,形成以火电为主,水电、风电、燃气电站、光伏电站、生物质能电站多种发电形式并存的发电格局。

  步入现代信息化社会。通信业从60年前的“骆驼电报,驴马邮政”逐步进入到现代信息时代。互联网基本实现全覆盖。2014年,互联网宽带用户总数达到305.7万户,移动电话普及率90.8部/百人,自然村通电话率98%,行政村通宽带率97%。不断提升乌鲁木齐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地位,疏通境外10余个国家的语音和数据业务,境内疏导国际电话业务的范围覆盖全国。

  对外开放扎实推进。1978年后,经国家批准,新疆先后开通了17个一类口岸、12个二类口岸,成功举办19届“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和4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建立喀什、霍尔果斯两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中国-哈萨克斯坦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目前,全区已有国家级产业集聚区23个,主要贸易伙伴已扩大到186个国家和地区,一个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已经形成。新疆外贸进出口总额由1955年的0.51亿美元提高到2014年的276.69亿美元,年均增长11.3%。2009-2014年,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12.12%,境外承包工程营业额年均增长26.1%,对外投资年均增长25.1%。

  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作用显著增强。自治区成立以来,科技投入、科技队伍、科技平台、科技成果稳步增长,逐步建立了具有区域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逐年提高,良种覆盖率超过90%。工业科技和高新技术迅猛发展,铁路牵引变压器、太阳能和风力发电装备研制、少数民族文字信息处理等关键核心技术水平位居我国前列。资源环境领域科技取得重大突破,发现了塔里木盆地油气,塔里木沙漠公路及防护林生态工程建设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生态文明水平稳步提升。新疆生态环境极其脆弱,环境容量十分有限,绿洲面积仅占国土总面积的5%。60年来,特别是2010年以来,新疆坚持保护优先、生态立区和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同步双赢。

  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坚持规划先行,发布实施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修订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已建立自治区级以上各类自然保护区31个、风景名胜区18个、森林公园52个、地质公园9个,世界自然遗产地1个、湿地公园16个,湿地保护率达到53.52%,高于全国43.15%的平均水平。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力度。2010年至今,新疆每年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面积250万亩以上,森林面积和林木蓄积量在全国分别排名第14位和第12位。目前,82个县市基本实现农田林网化,45个县市达到国家平原绿化标准,95%的农田得到了林网的有效保护。绿洲森林覆盖率由14.95%提高到23.5%,退耕还林面积达到325.8万亩。启动实施伊犁河谷百万亩生态经济林工程、塔里木盆地周边防沙治沙工程等重点工程。累计治理沙化面积2460万亩,退牧还草工程建设围栏4160万亩。以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为载体,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00多平方公里。实施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完成15次应急输水,使塔里木河下游重现生机。全区79条重要河流水质优良率由2009年的88.3%提高到2014年的94%;湖库优良水质比例由43.3%提高到67.8%,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开展了乌鲁木齐、奎屯-独山子-乌苏等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和联防联控。首府乌鲁木齐市空气质量显著改善,2014年优良天数达到310天,创下近20年来最好成绩。实施了博斯腾湖、赛里木湖、乌伦古湖、喀纳斯湖等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完成367个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和1836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已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个,国家级生态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共43个,自治区级生态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共1057个。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新疆 少数民族 各民族 发展 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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