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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坚决杜绝年底前不收案、强迫撤诉、虚假报结发生

2015年10月12日 08:02 | 作者:徐隽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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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全国法院前三季度新收案件1200余万件,最高法要求全力做好第四季度执法办案工作

  禁止强迫撤诉 杜绝虚假报结

  本报北京10月11日电 (记者徐隽)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全力做好第四季度执法办案工作。

  通知指出,今年以来,随着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社会矛盾易发多发,特别是立案登记制改革和修改后行政诉讼法实施等多重因素影响,全国法院受理案件数大幅上升。截至9月30日,全国法院新收案件1200余万件,同比上升18.42%。同时,未结案件数逐月累积。面对十分繁重的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和加剧的办案压力,各级人民法院要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进一步提升以执法办案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意识。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抓紧制订清理积案工作计划,强化服务保障,加强监督指导,促使、服务一线法官集中精力执法办案,进一步确保完成全年办案任务。要根据各种案件类型的增长变化,加强人员和案件的调配,将有限的审判资源配置到办案压力大的岗位。要切实减少办案以外的会议、调研、出差、培训等工作,确保一线办案法官集中时间和精力投入办案工作。要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做好群体性、公益性、关联性、长期未结、重大敏感等案(事)件的办理和处置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通知强调,要用改革的思维和改革的方式破解工作难题,落实法官办案责任。改革试点法院要深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严格执行裁判文书签署制度,保障独任法官和合议庭依法独立办案。非试点法院也要积极探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逐步降低各类裁判文书的签发层级,充分调动法官办案积极性,切实提升审判质效。院、庭领导要积极主动地到办案一线,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带动全体法官办好案、快办案。

  通知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诉讼法相关规定,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提高审判效率、缓解办案压力。要引导人民群众更多选择非诉讼渠道解决矛盾纠纷。要高度重视诉前和诉中调解工作,力争将更多的简单民商事案件化解在诉前。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坚决杜绝年底前关门不收案、强迫撤诉、虚假报结等现象发生。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最高法 执法办案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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