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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古城“白天禁放音乐”,桥枉过正?

2015年10月21日 15:36 | 作者:扬清风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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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丽江各个环节整改措施的逐渐出炉和迅速落地,连日来,在丽江市委、市政府和各旅游主管等多部门联动下,丽江古城景区存在问题整治积极推进,各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昨日,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再次召开会议,发布通知并部署“进一步加强大研古城内噪音污染防止工作”。(10-20 来源: 云南网)

  从新规可以看出来,丽江禁噪可谓不遗余力。

  丽江出台如此禁令,也有其不得已的苦衷。事情缘起今年国庆期间,有媒体陆续报道丽江古城存在“酒托”、“陪睡”等现象。而10月9日国家旅游局又发布了对丽江古城景区等全国6家5A景区给予严重警告的公开通报,给予其6个月整改时间。因而丽江积极整改,措施严厉,当然可以理解,也是大家所乐于见到的。但是,禁噪不能等同于禁音乐,丽江古城“白天禁放音乐”等规定,是否有些桥枉过正呢?

  而且,在国家旅游局的通报中,丽江古城景区主要存在“欺客宰客情况严重,出租车普遍不打表,商户存在欺客行为,餐饮场所等价格虚高,多数商铺无明码标价,环境卫生脏乱差,卫生设施及人员不足,垃圾清理不及时,安全提示不到位,消防设施不完备”等问题。可以看出在这11个问题中,无一点涉及到播放音乐、演艺或弹唱节目形成噪音问题。真不知道音乐在这次整治活动中是怎么无辜“躺枪”的。

  音乐是一种抒发感情、寄托感情的艺术,它以生动活泼的感性形式,表现高尚的审美理想,审美观念和审美情趣。音乐可以调节情绪、激发情感、增强活力,一座古城,一个著名的风景旅游景区,缺少了音乐将是一片死寂。旅游者将不能欣赏到优美的曲艺节目,也不能感受民歌等地方风俗。这样的地方怎能还有吸引力?

  因此笔者认为,禁噪可以,禁音乐不行,权利任性,桥枉过正,难得人心,这制度的现实生命力可想而知!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丽江古城 “白天禁放音乐” 噪音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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