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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派做好政党协商的四个要领

2015年11月04日 08:48 | 作者:赖明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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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富协商实践。《条例》规定,政党协商主要采取会议协商、约谈协商、书面协商等形式。一方面,民主党派应充分利用多种形式的协商,提高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一方面,应按照政党协商制度要求和中国共产党一道进行探索,不断丰富协商实践。目前,会议协商和书面协商在中央层面已较为完善。在会议协商方面,中共中央总书记每年多次主持召开党外人士协商座谈会已经制度化;近年来,中共中央政治局分管统一战线工作的常委同志每年就党派大调研召开两次专题调研座谈会,这是对会议协商形式的探索和创新。但会议协商尚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尤其是在地方层面,就哪些问题举行会议协商,举行什么形式什么级别的会议协商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书面协商是政党协商的重要方式。每年各民主党派中央都通过“直通车”方式向中共中央报送“建议”、“调研报告”,很多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有些意见建议还上升为国家政策。书面协商不仅要善于聚焦重大问题,而且要提出切实解决问题的办法。民主党派应充分利用书面协商形式直接向中共各级党组织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约谈协商在一些地方已有了较为成熟的做法;中共中央负责同志也时常就某些重要问题约谈民主党派中央负责同志,交换思想、沟通意见。《意见》指出:“完善中共中央负责同志与民主党派中央负责同志约谈形式。”从实际情况来看,约谈协商的适用情形、程序和内容等还需要进一步明确。上述文件只规定了中央层面的约谈制度,地方层面的约谈如何开展,有待各地方在总结实践基础上作出规范化制度性安排。此外,按照《条例》对协商形式的表述,政党协商主要采取的形式应未完全列举,也就是说除了会议协商、约谈协商和书面协商外,允许有其他形式的协商,这就为继续丰富政党协商形式留下了空间。

  提高协商能力。《条例》的出台,极大地提升了政党协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同时给民主党派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民主党派必须适应新形势,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着力研究政党协商特点、探索政党协商规律,并积极运用于履职实践。一是加强民主党派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深化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更好地凝心聚智,使民主党派思想上更加坚强;通过开展系统性培训和强化履职锻炼,培养一批具有政党协商能力的代表性成员和后备干部;吸引更多符合各民主党派界别特色的高层次人才加入。二是搭建民主党派成员广泛参与的履职平台。采取上下联系、左右协作的方式,多途径组织民主党派成员参与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畅通民主党派成员意见和建议表达渠道,最大限度汇集本党派成员的主张和看法。三是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和议政能力。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布局,观察和思考全局工作和社会热点问题,找准切入点,把问题把握准、分析透,提出正确看待问题的思路和有效解决问题的办法。四是善于借力而为。邀请中共党委、政府部门为民主党派的调研、建言提供咨询和帮助。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开展合作,借助民主党派以外的智慧和力量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和建言献策水平。

  (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

 

编辑:孙莉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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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主党派 政党协商 要领 九三学社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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