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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官员公款旅游被查处 曾称以公务名义外出很保险

2015年11月26日 10:17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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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组织村干部外出旅游,回来后在村财务账上以招商引资和公务考察名义报销费用。给予滩头村党支部书记杨维革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近日,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的一则通报在全区引起强烈反响。

  今年4月16日,上饶市信州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水南街道滩头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杨维革组织村干部公款旅游。接到举报后,区纪委随即展开调查。经查,2013年7月,杨维革应其侄子邀请到抚州市做客。由于抚州路途较近,当时村里并无重要事情处理,杨维革便把村里另外5名干部一同叫去。6人在抚州市游玩两天,共花费5348元。事后,杨维革便自作主张以招商引资的名义,将此次外出游玩的费用在村里报销。

  从前一次“成功经验”中尝到甜头,不久之后杨维革就跟村干部提议再次出游。“上一次外出旅游,我听说有群众议论此事。这次要是再出去,万一有什么事后果就更严重了。”其中一位村干部提出了不同意见。

  “没事的,查纠‘四风’主要是针对机关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不会查到我们村干部这一级的,再说,我们以公务考察的名义外出,还是很保险的。”杨维革说道。

  “此事发生,与杨维革纪律观念淡薄有关,也与相关单位‘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关。”区纪委办案人员表示,经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杨维革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水南街道纪委书记娄豪水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纪委书记岗位;街道党委书记刘祖宏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  于是,2014年3月,杨维革再次组织村里5名干部到宜春市明月山旅游,附近社区熟识的3名干部也被邀请一同前往。回来后,杨维革又把8160元花费以外出考察的名义在村里报销。

  “执纪监督问责的对象没有‘局外人’,不管职务高低、权力大小,一旦触碰纪律规矩高压线,最终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信州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徐志勇表示。(张治炉 付梦程)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官员公款旅游被查处 公款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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