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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开展国保管理使用单位法制培训

2015年12月02日 16:08 | 来源:中国文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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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使用单位负责人的法律素质和水平,近日,北京市文物局开展了2015年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使用单位负责人培训。北京市文物局副局长于平出席培训会,来自全市各国保单位管理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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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平在发言中说,作为文物保护和管理使用单位,对所管辖文物保护单位具有主体责任,要做好对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巡视检查、宣传教育,及时制止一切违法现象;积极配合各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行政许可审批和服务事项。


北京市文物局法规处负责人讲解了文物法规和依法行政的流程、要求与注意事项;文保处负责人讲解了文物修缮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和文物保护工程审批流程的相关要求;执法队负责人介绍日常巡视检查情况,说明巡视检查的要求,介绍相关经验;北京市文物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人讲解了文物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的若干问题。


参加培训的各管理使用单位负责人就日常工作中存在的疑问和感兴趣的法制问题进行了交流和讨论。


编辑:陈佳

关键词:北京开展 国保管理 使用单位 法制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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