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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投机性忏悔”消解法律精神

2015年12月18日 14:03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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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曾遵规守纪,工作勤勉,年年优秀。可怕的是思想被欲望“污染”,没了底线,即便在写忏悔书时,还多次请求执纪人员提供别人的样本供他抄写。原福建省环保厅副厅长王国长,无视纪律规矩,执意走进自己营造的“雾霾”人生。2014年5月30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王国长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这是最新一期《中国纪检监察报》对贪腐官员王国长的报道。在对王国长诸多过错的描述中,抄别人的样本写忏悔书一事被多家媒体作为醒目标题拎了出来。

王国长企图抄别人的样本写忏悔书,虽然没有得逞,但暴露了落马官员写忏悔书的心态,也解释了公众对许多落马官员忏悔书千篇一律的疑惑。比如,有媒体总结后报道称,一些贪官忏悔是为博同情、想减刑,其忏悔书最常见开头为“我是农民的儿子”。这些忏悔书八股化、空洞化,被称为“投机性忏悔”。

据说,贪腐官员在接受调查或者入狱改造期间,纷纷选择写“悔过书”,动因是源于在司法实践中,“悔罪”可作为判决时从轻量刑和减刑表扬加分的考虑情节。媒体报道称,有法官表示,官员若在双规或者司法调查过程中写“悔过书”,对所犯罪行进行承认和反省,对于最终减轻量刑会起到积极作用。

判断官员是否确切悔过,除悔过书或者当庭陈述悔过外,更应看重其悔过行为是否确切、深刻。实际上,每个贪腐官员的工作履历和犯罪经历都是不一样的,虽然职务犯罪有某些共同特征,但是每个人步入犯罪之路的心路历程和现实状况必定有不同之处。因此,如果悔过书千篇一律,空洞无物,那么这种所谓反省显然没有“触及灵魂”。至少从中没有体现对自己罪行的真实认知。如果这种“投机性忏悔”得逞,落马者因虚假忏悔获嘉奖甚至减刑,则显然违反了法律精神,有损司法的公正。

除了将忏悔书当做功利之举,“投机性忏悔”以博同情、想减刑之外,假立功和买通看守保外就医等谋取减刑的不轨手段也不时被曝光。有识之士呼吁,应提高职务犯罪的嘉奖和减刑的门槛,把监狱里的“藩篱”更加扎牢一点,以保障司法的权威和尊严。

实际上,即使被关进监狱,贪腐官员并非没有正当的减刑渠道。报道称,茂名原市委书记罗荫国在监狱中每天加工4000个灯泡。这些服刑官员为了完成任务有时“甚至连厕所都不去”,因为完成任务才能得到嘉奖,从而可能争取到减刑。

与其让贪官们抄写一些八股化、空洞化的所谓忏悔信,或面对镜头说些“不懂法”之类的虚假台词,甚至以这些言辞来衡量官员的真实表现并以此考量减刑立功,不如鼓励他们通过诚实劳动等合法手段来依法争取立功减刑,重拾个人尊严。

当然,要杜绝官员“投机性忏悔”,最根本的,还在于完善对公权力的监督,筑牢制度的篱笆,这样才能真正防范官员底线失守、良知泯灭。如果制度的篱笆拦住了官员伸出的不轨之手,必定没有太多的官员前仆后继地贪腐,也不会有许多的虚假“忏悔书”供后继者抄袭。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王国长忏悔书 “投机性忏悔” 消解法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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