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声·政情>推荐 推荐

一批法律法规明年1月1日起实施 生活将有啥变化

2015年12月30日 10:47 | 来源:人民网
分享到: 

《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实施

 机动车限行授权条款被删

大气污染防治法草案表决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上通过,该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倡导环保驾驶,鼓励燃油机动车驾驶人在不影响道路通行且需停车三分钟以上的情况下熄灭发动机。表决稿删除了备受舆论关注的机动车限行授权的条款。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二审稿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和机动车排放污染状况,可以规定限制机动车通行的类型、区域和时间,并向社会公告。限制机动车通行的类型、区域和时间应当征求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专家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

有些常委会委员、部门和社会公众提出,限制机动车通行涉及公民财产权的行使,应当慎重;解决机动车大气污染问题,宜通过提高燃油质量、提高用车成本等方式解决;目前虽有一些地方限制机动车通行,但范围限于城市区域,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限制机动车通行,范围太大,会影响流通,分割统一市场。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考虑到限制机动车通行的社会成本高,群众反响大,可以不在本法中普遍授权实施,由地方根据具体情况在地方性法规中规定。

陕西

《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小餐饮管理办法》《陕西省食品摊贩管理办法》 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12月28日,记者从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国家和陕西省相关法律法规,该局近期相继制定出台《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小餐饮管理办法》《陕西省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三项新规,并统一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

陕西省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三部《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省“三小”管理制度,我省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据介绍,《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明确,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日常监管,对食品小作坊每季度应不少于1次现场巡查。其中强调小作坊不得生产专供婴幼儿、孕产妇和其他特定人群的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罐头制品、果冻食品;采用传统酿制工艺以外的其他方法生产酒类、酱油和醋;接受委托生产加工或者分装食品;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

《陕西省小餐饮管理办法》明确,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冒用、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小餐饮经营许可证。被吊销许可证者,直接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自处罚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经营工作。小餐饮经营者不得经营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经营的食品。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全面二孩 居住证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