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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辽宁省委会建议:为残疾人教师颁发教师资格证

2015年12月30日 14:44 | 作者:叶洪亮 张娜丽 |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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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沈阳讯 随着以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河南中州大学特教学院为代表的国内招收残疾人高等院校的建立,残疾人也可以接受大学专、本科,甚至研究生学历教育了。但大批优秀残疾人毕业生在走上了特殊教育工作岗位后,普遍面临一个非常尴尬的问题:从事教育工作却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

调研发现,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参加各地区语言文字中心组织的普通话考试并达标通过。而这些从事特殊教育的残疾人许多都因为失去说话能力而无法参加此类考试,也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这些特殊教育工作者中许多都在工作岗位上取得了非常突出的教学成绩,早已通过了《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育法律法规》等科目考试,具备了学历、学术论文等硬件条件。

我们认为,这是对特殊教育工作者的不公平。为此建议,一是对于工作在特殊教育一线的听力语言残疾人教师参加语言文字中心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予以特事特办。由于听力语言残疾人教师面对的教育对象是听力语言残疾人学生,可以以《中国标准手语》作为考试蓝本,以手语表达水平代替普通话水平。二是为不能参加语言文字中心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但具备教师其他软硬件条件的听力语言残疾人教师单独颁发《听力语言残疾人教师证》,证书使用范围为特殊教育院校教学或听力语言残疾人培训。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制度的人性化、科学化。

(叶洪亮 张娜丽)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民进 辽宁省委 残疾人教师 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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