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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中央副主席周汉民:改善消费环境重在治理恶性垄断

2015年12月31日 08:55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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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新年和春节将至,旅游景区又将呈现一片繁忙之相。今年“黄金周”期间,日韩、欧美及东南亚海岛等地,中国游客消费普遍增长在30%以上,而日本、新马泰等热门国家消费增长60%—100%。同期,境内消费增速却创下2006年以来的新低。为什么会这样?原因可能很多,但宰客、坑客事件多发,北有青岛38元一只“天价”虾,南有桂林“抢钱一日游”等展现的节日消费环境的难、乱、差,恐怕是一个重要因素。

节日消费的难、乱、差,只是消费环境不佳的集中表现,而在常态下的消费市场环境,也很难令人满意。在工业消费品长期连续下降的背景下,各种公共产品和服务性收费还在不断上涨,国际油价从每桶140多美元跌到30多美元,但出租车价格还在涨。近期,天价药、天价物业费、天价停车费屡见不鲜。农产品从田头到城市超市,价格数倍翻番。

青岛“天价虾”、桂林“抢钱游”,如果只是个案,不足为虑。令人忧虑的就在于,这些匪夷所思的行为在不少地方已经成为一种群体性习惯。记者亲历了桂林“抢钱一日游”全过程,所揭示的消费环境之混乱,用触目惊心来描述并不为过。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一些消费者把“价高质次”当成了国货的代名词,如此,高收入者选择去海外旅游购物;低收入者选择尽量不消费,未来,令民众担忧的恐不是GDP上下几个百分点,而是因为消费环境的问题而导致的消费者对国货信心的丧失。

马云说,“花钱远比赚钱难”,令人印象深刻。“十三五”期间,改善消费环境时不我待。

客观地说,为了改善消费环境,政府一直在努力,我们的消费环境也一直在向好的方向转变,与人为善、诚实守法的经营者终究是大多数。但动态看,这种转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及消费者的主观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而且这种差距呈现不断扩大态势。

这种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消费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与管理及供应的单一性、固定性形成落差;二是长期形成的管理者和经营者的强势地位和思维行为方式,与消费者追求公平的强烈愿望形成落差;三是国外消费环境和国内消费环境存在落差;四是国内外消费的性价比存在越来越大的落差。

为什么消费环境不能得到根本治理,原因在于对“垄断”两个字的认识偏差。

从短期和局部看,垄断,是逐利的最佳途径,垄断和暴利密切相连。但从全局和长远看,恶性垄断又是逐利的终结者。因此,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政府通过法制安排,维护一定程度、一定范围、一定时段的垄断,如专利保护,以维护创新者的基本权益;但同样以法制安排,抑制无序、无度、无限的垄断,以维护全社会的长期利益和普遍公平。

在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的角色是裁判,位置是中立的,利益是法定的;企业的天性是逐利的,鉴于企业天然的强势和消费者天然的弱势,政府在制定规则和履行监管时,更多体现的是“弱势保护”原则,以维护基本的公平和公正。在这种公平、公正的环境下,消费者的消费权益是可以得到保障的。而在市场经济不完善的情况下,有的政府要么是逐利的急先锋,要么脱岗离位,放任企业无节制逐利行为,并从中分肥。层出不穷的收费,明里暗里的主角往往是某些地方政府;民众消费权益受损而不能得到补偿,是因为政府监管存在缺失;屡打不破的地方保护主义,其本质,是行政垄断和资本垄断的利益共同体。

这种行政垄断和资本垄断的强强联合,为一时一地的经济崛起提供了可能,但也深刻而长远地透支和伤害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未来空间。一些今天已经难以重振的区域、行业、产业,无不是这种非理性垄断结出的恶果。

找到了病根,改善消费环境并不难。应该把反对、治理恶性垄断作为重中之重,作出全面和周全的安排,提供更为人性与优化的消费环境,真正实现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协调发展”理念。

(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民建中央 周汉民 消费环境 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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