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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电动车当车”需要常态“管教”

2016年01月13日 09:09 |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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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既能够保障电动车安全文明的骑行条件,也能够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守法意识。”近日,记者从福建省交警总队获悉,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将是该省电动车违法处罚的“最强月”。其间,福建交警部门将投入大量警力和装备,对电动车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和教育普法。(1月11日《海峡都市报》)

将目光投诸交通问题,现实中“不把电动车当车”的人,可谓也比比皆是。于是,用电动车违规载人运货者有之,遇到红灯照样横冲直撞者有之,更有甚者,还时常酒驾醉驾危险性很大的超标电动车。在不少地方,市民们对胡乱行驶电动车的恐惧,已远胜于担忧个别机动车的不守规矩。

看起来,福建展开的这场严查严处电动车违法治理行动,依然采取了循序渐进的稳妥步骤。此前两个月,通过大量的安全宣传和教育,以及注册登记电动车约10余万辆,为打造文明安全的电动车骑行环境打下了管理基础。而接下来的“最强严管月”中,按照道交法和《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该省交警部门将以罚款和扣车等手段,对电动车违法行为实施严格执法,其中罚款分为20元、50元、100元和200元四类。可以说,这样的“敢扣敢罚”,无疑会让许多乱骑电动车者闻风而“慎”。

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公众安全,对于电动车骑行的种种乱象,毫不客气地扣车和罚款,当然不是主要目的。然而实话实说,倘若过于强调管理执法的“和风细雨”,总对那些无视规则者“不下狠手”,希冀其自觉自愿地“改过自新”、文明骑行,大概也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梦想和幻想了。所以,借鉴机动车整治酒驾和醉驾的做法,用严格执法和常态“管教”,让有违规违法行为者“风声鹤唳”,高度紧张地时时盘算“风险成本”,可能也是一条取得治理实效的必由之路了。

从媒体披露的消息看,“最强严管月”中,倘若仍有人“不把电动车当车”来乱开乱闯,福建交警的罚单早已备好。那么,不妨来瞧瞧几条会罚50元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违反规定载人的;违反指示标志、标线通行的;未经登记或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让行,或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未避让横过道路行人的……罚款50元尽管不多,但可想而知,要是交警部门动了真格和严加管束,一些地方电动车变“文明车”的风气,必能可以“大为一振”。

“把电动车当车”需要常态“管教”。依我之见,这种交通管理和文明疏导的新常态,至少包含了两层期许:一是需要见贤思齐、推而广之,不仅仅福建交警部门要这么做,其他的城市和地方也该迅速参考与借鉴;二是应当驰而不息、久久为功,除了一段时间的“治乱用重典”,更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潜移默化凝聚遵章守纪的规则意识。还应想到的是,如果电动车方面的文明骑行也蔚然成风,势必会对机动车驾驶带来良好催化与促动。换言之,基础打得越实,和谐更显魅力。(司马童)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严查严处 电动自行车 交通违法 电动车安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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