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闻 要闻

延安暴雨2年后部分村民仍未领到灾后重建补助款

2016年01月21日 17:25 | 来源:财经网
分享到: 

原标题:延安暴雨两年后 部分村民仍未领到重建补助款

1月21日,针对延安市志丹县永宁镇一村民反映,其本应在2013年拿到的3万元灾后重建补助款至今未果一事。永宁镇党委书记任玉光回应上游新闻称,该村民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重建,根据双方之前签署的协议,不能领到重建补助款。

当地村民反映,没领到3万元重建补助款的有20多户。

灾后重建:村民称未领到3万元补助款

1月20日,题为《志丹县郭继刚的无奈:我的“灾后重建三万元补助”》的帖子开始在网络流传。

帖文称,延安市志丹县永宁镇麻湾行政村庞家湾村小组村民郭继刚,在2013年7、8月份当地的强降雨中,被政府列为灾后重建对象,并与永宁镇人民政府签订了“自建房屋协议”。

按照协议,如果郭继刚按规定完成灾后房屋自建,政府将给予其3万元的灾后重建补助款补助。但郭继刚称,这3万元的重建补助款自己至今没有拿到。

“镇上的任书记告诉我,重建补助款还没到位,让再等等。”郭继刚告诉上游新闻,当地共有20余户至今没有领到补助款。

据公开资料,2013年7月3日至26日,延安市发生了自1945年有气象记录以来,过程最长、强度最大、暴雨日最多且间隔时间最短的持续强降雨,超过“百年一遇”标准。延安全市因持续强降雨灾害造成154.5万人次受灾,42人死亡,133人受伤,累计经济损失达120亿元。

据当地媒体报道,2013年8月23日,经陕西省政府同意,延安市出台暴雨灾害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意见。

意见称,将对暴雨灾害中房屋重建的居民每户补助3万元,但损毁的临时用房、简易房不予补助。整个重建工程将于2014年5月底前完成。

双方协议:需按规定完成重建

1月20日,郭继刚向上游新闻记者出示了一份与永宁镇人民政府签订的“自建房屋协议”。

在这份协议中,永宁镇人民政府作为甲方,郭继刚为乙方,协议末尾的落款时间是2013年9月30日。

协议称,乙方在2013年7月份强降雨中房屋受损,无法居住,根据县委、县政府重建文件精神,同意乙方在镇区刘河村沙湾河移民小区自建房屋。

协议规定,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两万元作为地皮费用,且必须在2013年9月29日动工修建,于10月底完成主体建设,11月15日前实现入住。

此外,乙方还应在修建过程中接受永宁镇人民政府指定专人监督施工,且应按照永宁镇人民政府指定标准、结构、色调、规格动工修建。

协议规定,修建完成经甲方验收、县上验收合格后,乙方可享受灾后重建补助政策。

郭继刚称,自己在修建过程中一直按照协议的规定进行,且已在2013年10月入住新房。

官方回应:当事村民未按规定重建

1月20日下午,永宁镇党委书记任玉光回应上游新闻称,当地大部分重建村民已经领到重建补助款,但郭继刚因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重建,“上面验收一直没有结果”,因此领不到重建补助款。

但至于郭继刚建好房屋的具体时间,任玉光称自己也不太清楚。

郭继刚则对这一说法表示否认,他坚称,自己在2013年10月份已经住进了重建的房子。

另一户未领到补助款的村民张大喜也表示,他的房子同样是按照规定完成修建。

郭继刚和张大喜均表示,包括他们在内,当地有20多户都没有领到3万元的重建补助款,政府给他们的回复是钱还没到账,让他们再等。

永宁镇党委书记任玉光表示,确实存在房子修了没领重建补助款的现象,原因是因为这些住户没有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完成房屋的重建,尽管他们对此进行了申请,但县里没有批复。

延安暴雨重建补助款问题频发

上游新闻记者发现,自2013年发生暴雨灾害后,这已经不当地重建补助款问题第一次受到关注。2013年8月2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延安市防灾救灾和灾后重建的意见》。

《意见》要求,在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要抓紧修复重建损毁住房。对农村房屋因灾倒塌或严重损坏需重建的,省和市县每户补助30000元。

2014年12月22日,《陕西日报》题为《这里的部分群众至今领不到灾后重建补助款》的报道显示,安塞县高桥镇高新庄村一姓惠的受灾群众称,2013年,自己的窑洞被连暴雨下塌后,他选择了在延安市宝塔区李渠镇刘家沟村异地自建安置。当其四处借钱建好房子后,当时镇政府答应的3万元补助款却一分钱也没有兑现。

这名群众称,自己多次找村、镇领导,但领导均回应说上级政府的钱没有拨下来。与他情况类似的村民还有四、五户,有的村民只给了一部分。

此外,高桥镇赵家湾村姓杭和姓刘的受灾村民也都遇到了类似情况。

《陕西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安塞县灾后重建办提供的拨款账单与高桥镇民政站自称收到的补助资金间存在195万元误差。

2015年12月10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曾在“每月通报”板块中通报了三起腐败问题,其中包括延安市安塞县高桥镇高桥政村党支部书记宋文革贪污问题。

通报称,经查,延安市安塞县高桥镇高桥政村党支部书记宋文革,利用职务便利,将县上拨付的以工代赈专项资金5.98万元据为己有,用于个人开支。2015年9月,延安市安塞县纪委给予宋文革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编辑:曾珂

关键词:延安暴雨 灾后重建补助款 部分村民仍未领到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