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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 将定期不定期巡查地方

2016年02月04日 13:33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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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 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官网刊发了关于《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的通知,按照规定,我国将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国务院安委会定期或不定期派出安全生产巡查组,对各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巡查。

通知称,国务院安委会按照工作需要组织若干个巡查组,每组6-7人,组长和副组长各1名。巡查组由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现职或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专家组成。

巡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开展安全生产统计,及时如实报送事故信息等情况;巡查有关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的核查处理情况等。

开展巡查工作时,巡查组可以以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专项检查。

此外,据通知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承担巡查的日常工作,原则上每两年实现各省份“全覆盖”,并开展重点约谈工作。


编辑:曾珂

关键词:安全生产巡查制度 定期不定期巡查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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