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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多央娜姆:建立国家集中统一政务服务大厅

2016年02月22日 14:29 | 作者:多央娜姆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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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构建审管分离的体制机制,建议在继续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分部门设立政务服务大厅的基础上,由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建立国家集中统一的政务服务大厅,将各部门审批服务机构和事项进行梳理整合,整体入驻、规范审批、全程监管、透明运行。


多央娜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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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国家集中统一政务服务大厅的必要性:


1. 建立国家集中统一的政务服务大厅,可让服务对象少跑路,不跑冤枉路,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2. 建立国家集中统一的政务服务大厅,可保证审批公开、公正、透明运行,从而降低审批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3. 建立国家集中统一的政务服务大厅,可切实改变当前普遍存在的“重审批、弱监管”及“以审代管”现象。没有暗箱操作的审批利益诱惑,各部门精力可专注于规划制定和事中监管、事后问责,不管市场可管之事,只负政府该负之责。


二、建立国家集中统一政务服务大厅的可行性:


1. 地方各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运行多年,审批监管和平台管理已有成熟经验。目前,均有成熟的审批监管和平台运行经验,为国家集中统一政务服务大厅的建立提供了多样化选择;


2. 国家部委政务服务大厅启动实施,事项集中和统一办理只欠“临门一脚”。目前,国务院部门政务服务窗口(大厅)设立工作正抓紧部署实施,即将全面落实。各部门建立政务服务窗口(大厅),整合相关司局审批职能,事项集中、人员入驻、审批授权,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服务效能的关键步骤,下一步整体入驻国家集中统一的政务服务大厅,不外乎“临门一脚”、水到渠成之事;


3. 国家层面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尚有潜力可挖。建立国家集中统一的政务服务大厅,有助于理顺行政审批各方关系,实现审批流程的扁平化和事项办理的规范化。


三、国家集中统一的政务服务大厅,既有必要性,也具可行性。为此建议:


由国务院办公厅牵头,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配合,积极争取建立国家集中统一的政务服务大厅,相关管理机构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管理,各部委内设行政审批机构职能相对集中并规范入驻到政务服务大厅,事项集中、人员到位、审批授权,实现行政审批规范高效运行,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作者系九三学社四川省委副主委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多央娜姆 政务服务大厅 可行性 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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