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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民生保障启示:奋力铸就大国民生改善新篇章

2016年02月25日 11:26 | 作者:齐中熙 赵文君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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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

“今年不仅落了户,通过当地改革的优惠政策,31万就买到了一套136平方米的安置房。”原籍四川资中县的雷宏权在福建晋江打拼了12年,户口和房子,两块压在他心头的石头终于在2015年落了下来。“以前一家三口挤在公司巴掌大的宿舍,转个身都困难,最让人揪心的还是孩子,没有户口,想上学都困难。”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就业,同时城市间的人口流动也不断加速。据第六次人口普查,全国跨县(市、区)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超过1.7亿。但这部分常住人口却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难以与当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上述问题,作出一系列推进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201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同年7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2016年1月1日,《居住证暂行条例》正式施行,亿万农民工的“城市梦”有望变成现实。

“面对浩浩荡荡的时代潮流,面对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殷切期待,我们不能有丝毫自满,不能有丝毫懈怠,必须再接再厉、一往无前,继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继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新当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向全国人民庄严承诺。

三年多来,户籍制度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环保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一项项着眼民生长远发展的改革陆续布局落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被列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必须遵循的第一原则。

“如果不能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如果不能创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甚至导致更多不公平,改革就失去意义,也不可能持续。”“要坚持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部署经济工作、制定经济政策、推动经济发展都要牢牢坚持这个根本立场。”……

在各种场合,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全党。

民生所指,国运所系;民心所向,政之所行。

只要我们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坚持“五位一体”的发展思路,全面推进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必将实现。(完)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民生保障 民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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