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论>锐评 锐评

“微信辱骂被罚”公私关系背后的底线失守

2016年03月09日 22:12 | 作者:杨朝清 | 来源:光明网
分享到: 

安徽亳州女子刘某因不满交警对丈夫酒驾处理,在微信朋友圈辱骂交警,并诅咒“活不过2016年”,“那1500块就当给你买花圈买寿衣了。” 有人留言询问,刘某统一回复称,被“交警查住了”,并称交警“一点人情世故都不讲”。因刘某正在哺乳期,相关部门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不予执行的处罚决定。(3月8日《新安晚报》)

在汽车社会,酒驾无疑给公共安全增添了风险因素;交警部门对酒驾“亮剑”,有助于增强社会规范的震慑力和约束力,从而倒逼汽车文明。面对交警的秉公执法,心生不满的刘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泄偏激情绪;这种将他人当作“出气筒”,侵犯他人基本体面和人格尊严的做法,显然是一种失范行为。

“只要一轻率,人就会犯糊涂”。作为一个成年人,刘某必须为自己的疏忽和过程承担相应的代价。只不过,在利益主体多元化、价值观念多样化的当下,人们对“微信辱骂被罚”存在着价值分歧和观念冲突。赞成者认为,此举给“爱说脏话”的人们戴上了“紧箍咒”,有助于规范网络空间的运行秩序;反对者则觉得,这样的做法公私混淆,没有分清楚私域和公域的区别。

对“微信辱骂被罚”进行价值评判的关键,就在于微信朋友圈到底是私人空间还是公共空间。美国社会学家雷•奥登伯格认为,在生活节奏紧张、匿名性强的现代社会,第一空间是家庭和生活空间,第二空间是工作场所,第三空间用来满足人们对社交、娱乐、表达等需求。在第三空间里,人们的关系是自由平等的,没有职场的上下等级意识,也没有家庭里各种角色的束缚,可以把真正的自我释放出来。

微信朋友圈可以让人们真实地表达,并不意味着可以“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从表面上看,微信朋友圈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私人空间,“微信辱骂他人”等同于私底下的粗口;从本质上看,由于同一个人会被嵌入到不同的微信朋友圈,纵横交错的微信朋友圈构成了“我中有你,你中有他”的社会网络,让私人空间变成了公共空间。这一点,在微信募捐、投票等事情上表现得尤为突出。

刘某在微信朋友圈对交警进行语言伤害,经过朋友圈的网络化传播,已经让私人的情绪表达公开化、公共化。当地交警部门发现刘某“微信辱骂交警”,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刘某在微信朋友圈的“自说自话”,已经对他人造成了实质性的尊严侵犯和精神伤害。

公私关系并没有绝对的界限,微信朋友圈“由私域变公域”生动地说明——不论是在虚拟世界还是现实生活中,坚守社会底线,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呵护。那种任性的“想说就说”,还是少一些为好。(杨朝清)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微信辱骂被罚”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