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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安委员: 让校园反暴力有法可依

2016年03月12日 09:32 | 作者:修菁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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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儿童长期处于暴力环境下,正常发展就会受到影响,比如会使儿童逐渐认同暴力中的施暴者,阻碍儿童的道德发展,还会使儿童对暴力表现出病态的适应等。而对于施暴的少年,家长如果教育方式不当,比如开始是批评,发现批评不管用,又会去试图抚慰孩子,这样就导致了一种矛盾。”李长安委员建议,教育主管部门要尽快出台校园反暴力、反欺凌的相应法律法规,让校园反暴力、反欺凌有法可依。

“早在2000年到2002年,美国的15个州就通过了禁止校园欺凌的法案,而我国《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只是提出要将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送工读学校,但工读学校数量有限,导致大多数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没有得到及时矫治。”李长安建议,我国尽快立法,明确校园暴力的法律边界和处理措施。

李长安还提出,严格要求学校建立有关校园暴力事件的宣传、预警、处置机制,加强教师培训,提升教师处置校园暴力的素养和能力。

家庭是孩子最重要的课堂。李长安委员建议,学校要定期组织家长到学校参加法律讲堂,让家长也参与到法制教育中来,加强家庭教育和立法确责,强化家长管教责任。“父母要通过言传身教,培养孩子的同理心和责任意识,这点特别重要。”李长安表示。(本报记者修菁)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李长安委员 校园反暴力 校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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