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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必需

2016年03月13日 21:19 | 作者:姜明安 |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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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向全国人大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如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时,特别提出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兴媒体作用,利用好网络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使群众了解政府做什么、怎么做”。

政务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的扩展和深化。首先,政务公开的“政务”涉及国家行政权的整个运作,包括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监管的整个过程,从而政务公开的主体比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更为多元;其次,政务公开不仅包括行政权运作形成的静态信息的公开,而且包括行政权运作过程的动态活动的公开,从而政务公开内容比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为广泛;再次,政务公开不仅包括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主动获取政府信息,而且更包括政府通过各种形式、途径将政务活动向公众开放,使公众能通过直接参与政务而影响和监督政务,从而政务公开的方式比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更多样化。

由于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和方式比政府信息公开更多元、广泛、和多样化,因此,政务公开对于法治政府建设有比政府信息公开更为重大、深远的意义和作用。这主要表现在下述四个方面:

编辑: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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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政务公开 法治政府 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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